allenlee1234 wrote:
我也不想跟你嘴泡喔~...(恕刪)
賺價差是要罰上千萬的您知道嗎?那早已是法律所規範不允許的行為,我不知道為何還有仲介費以外的費用(過戶費代書印花...等不算),如有你可檢舉.最好告死他!!而且就算你遇到的是黑心仲介,那也只是個個案,不能拿來當你只想消費不想付款的藉口!
理由只是擋箭牌,殺人可以說是替天行道, 搶銀行也可以說是被生活所逼,規範在哪?標準在哪?至少良心告訴我們殺人搶劫都是錯的!不管你有甚麼理由!
也就因為社會上有很多跟你一樣的想法~甚麼都是被動而為~自己是情非得已~才會有一堆一樓路霸和頂樓加蓋....等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