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oumj wrote:建管處來了,頂多開一張要求三個月內補辦程序或是恢復原狀...(恕刪) 大大我記得好像是一個月說,而且開給屋主跟施工單位是不一樣的因對屋主來說是對市民開罰,但對施工單位來說是主管單位對施工單位的職責所以他們開單的方式會不同的.
tinn2 wrote:有那麼厚嗎? 40C...(恕刪) sorry, 我是看我家4F透天的建築圖的, 40cm應該是粱柱, 地板應該是20~30cm沒錯, 不過我以前住的20F大樓, 柱子有90cm見方, 樑大概是90x45, 地板就沒去量了.================== 更正 ================我的圖上, 1F高度是3.6m, 可是我室內從地板到天花板實際是3.2m, 應該是40cm沒錯啊? 我也有點疑惑了, 找個時間量量看再來報告.
ghosty wrote:sorry, 我是看...(恕刪) 看一下1F 3.6的高度,在圖面上是從那量起的..1F地板也有高度的,再加上地板上為了鋪設地磚及求平整,一定會墊高至少8~10CM...天花板也要平整再抹一下,所以剩下3.2米也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