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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占問題

翼軍 wrote:
他現在是把紅磚頭圍牆敲掉
要用鋼構圍的更過來
這樣檢舉違建會過嗎?
是報警就好了嗎?

只要開始圍鋼構,檢舉違建就會過,至於報警,如果你沒用320條跟警察說,警察一定會說,那是你們之間的糾紛,不會理你的。

如果你把320條搬出來,警察還是不理你,你直接跟他說,要不要找檢察官來看看是不是公訴罪?
直接找律師吧,不作他想
不要想說想要省這筆錢,自己寫的訴狀很容易被退來來回回會很煩
可以問問看台中盛惠事務所,他們的律師人都滿好的,之前有找過他們處理事情,很順利。
翼軍 wrote:
當初還沒鑑界他們說先...(恕刪)

告贏了,拆屋還地。
hillside wrote:
告贏了,拆屋還地。

拆屋還地對有一段時日的建物土地侵占沒那麼簡單
我也是經歷國土重測後
被土地侵占的地主在對含我家在內的10戶魯拆屋還地
經國土重測測量員好心解說後才曉得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
被土地侵占的地主應該也有問過人了
被土地侵占的地主魯到最後不了了之
只跟我們10戶說以後要重建要退回自己地界
要賣屋要跟對方說明地界址位置
你如果了解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
就知道流傳的先蓋先贏這句話不是亂說的

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
除非是最近剛發生不久的建物土地侵占
不然可能的判決方案會是
侵占方用公告地價買侵占地(我們10戶願意用市價買,地主拒絕)
拆屋+建物復原費用雙方各出一半(算過各出一半費用剛好是市價買回土地費用)
這種處裡方式怎看都是侵占方贏面
escudolin wrote:
會蓋到侵佔別人的土地

應該是違建

不一定是違建喔
我這裡有割地賣人後剩餘土地馬上自蓋房子
打地基時叫來買地的人
當他面要工人從剛鑑界後不久的界址處縮進1呎再打地基
結果2年後遇到國土重測變成侵占到半呎
屋主氣得跟測量員說
你們都該抓起來打屁股 生雞蛋無放雞屎耶有
所有土地糾紛都是你們造成的
拆屋還地
1.公所調解
2.民事訴訟:拆屋還地之訴
3.法院開庭
4.縣市地政事務所或國土測量中心經界測量
5.法院依測量成果開庭辨論
6.判決
以上約需1年

因是"圍牆”,有佔用到時會判拆除。若是是房屋主結構拆除有危險時就會判買賣方式。
我看是父母名下的土地

樓主也做不了主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翼軍 wrote:
當初還沒鑑界他們說先(恕刪)


跟我們家很類似,不過我們最後是讓他們買地(建商蓋整排有大小不等的侵占)
既然樓主是1 VS 1 對方又已經拆除,可以先找第三方介入(議員.代表之類的幫忙談還地事宜)
真的不行再走法院,重點是要快,萬一對方又開始蓋了很可能是請他們買地,那個價格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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