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軍 wrote:他現在是把紅磚頭圍牆敲掉要用鋼構圍的更過來這樣檢舉違建會過嗎?是報警就好了嗎? 只要開始圍鋼構,檢舉違建就會過,至於報警,如果你沒用320條跟警察說,警察一定會說,那是你們之間的糾紛,不會理你的。如果你把320條搬出來,警察還是不理你,你直接跟他說,要不要找檢察官來看看是不是公訴罪?
hillside wrote:告贏了,拆屋還地。 拆屋還地對有一段時日的建物土地侵占沒那麼簡單我也是經歷國土重測後被土地侵占的地主在對含我家在內的10戶魯拆屋還地經國土重測測量員好心解說後才曉得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被土地侵占的地主應該也有問過人了被土地侵占的地主魯到最後不了了之只跟我們10戶說以後要重建要退回自己地界要賣屋要跟對方說明地界址位置你如果了解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就知道流傳的先蓋先贏這句話不是亂說的拆屋還地可能的判決方案除非是最近剛發生不久的建物土地侵占不然可能的判決方案會是侵占方用公告地價買侵占地(我們10戶願意用市價買,地主拒絕)拆屋+建物復原費用雙方各出一半(算過各出一半費用剛好是市價買回土地費用)這種處裡方式怎看都是侵占方贏面
escudolin wrote:會蓋到侵佔別人的土地應該是違建 不一定是違建喔我這裡有割地賣人後剩餘土地馬上自蓋房子打地基時叫來買地的人當他面要工人從剛鑑界後不久的界址處縮進1呎再打地基結果2年後遇到國土重測變成侵占到半呎屋主氣得跟測量員說你們都該抓起來打屁股 生雞蛋無放雞屎耶有所有土地糾紛都是你們造成的
拆屋還地1.公所調解2.民事訴訟:拆屋還地之訴3.法院開庭4.縣市地政事務所或國土測量中心經界測量5.法院依測量成果開庭辨論6.判決以上約需1年因是"圍牆”,有佔用到時會判拆除。若是是房屋主結構拆除有危險時就會判買賣方式。
翼軍 wrote:當初還沒鑑界他們說先(恕刪) 跟我們家很類似,不過我們最後是讓他們買地(建商蓋整排有大小不等的侵占)既然樓主是1 VS 1 對方又已經拆除,可以先找第三方介入(議員.代表之類的幫忙談還地事宜)真的不行再走法院,重點是要快,萬一對方又開始蓋了很可能是請他們買地,那個價格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