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C0831 wrote:
我的疑問是他室內損壞狀況我買房前根本無從得知,是被告上法院時才知道6樓有請求室內損壞之賠償,我得否主張只負擔頂樓防水而不賠償他室內修繕的部分?
〉〉〉
當然可以主張
這還牽涉到鑑定的問題
鑑定費用不少錢
所以告的屋主,要不要花這筆錢?
也是個問題
所以樓主不用煩惱那麼多
反正也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被告
你所想主張的
可以用書狀寄過去就可以了
不見得需要請假去開庭
1.主張室內裝潢更新,和頂樓漏水沒有因果關係
2.如果有,主張要扣除折舊
想表達的都可以寫上去
法官會審酌
HWC0831 wrote:
補充一下,公寓總共6(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