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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43年老公寓的頂樓被樓下安裝加壓馬達

iijima_ai wrote:
關掉樓下的水管閥,...(恕刪)


要先找到人才行吧!不是隨便找一個來就說是你吧

我家天燃氣的錶旁有單(雙)號數用戶的總開關,我天天把他關了
是不是天天被關啊
steve_lee wrote:
會使得43年老公寓的脆弱屋頂更加漏水...(恕刪)

確實有機會!

1. 基本上你的反對有點奇怪。。。 公寓樓頂屬公共空間,除非安裝的馬達很差或技術不佳造成噪音或震動,否則看不出你有什麼反對理由。。。 即使是真有噪音或震動,這也都是可以合理要求改善的。

2. 我家就是因為樓下住戶以前加裝的加壓馬達導致漏水,進而產生壁癌!
但 這是可以找水電來判斷,並且與樓下住戶協商,要求他們完全的幫你修補回原樣(我家就是)
另外,這漏水不會漏到底下的啦! 又不是瀑布。。。
電線先剪斷,多搞幾次就好了,有些人是不能用溝通的
43年老公寓有電梯嗎?
應該沒有...
那6樓就是以前的違建了
因為那年代規定,蓋到6樓以上的公寓都要加裝電梯
所以很多建商都只蓋到五樓
很少有只蓋六樓的公寓,因為不划算,要裝電梯

樓主上法院前,建議先想清楚
不要反傷自身
我覺得要不要樓主要不要先釐清一下 "樓主所謂的頂樓(6F)" 是不是部分版友認為的無電梯公寓五樓加蓋

steve_lee wrote:
晚輩是新手,若po...(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何43年後才在加裝加壓馬達?
基本上6樓5樓的水壓 根本就小到無法使用蓮蓬頭了
43年前就應該裝了好嗎

現在才裝真是苦了5樓的住戶了

kenny6606 wrote:
43年的老公寓
那樓主的6樓那一定是違建了

是不是屋頂層已經被你們"6樓"占滿
所以她不得已放在你們的屋頂...(恕刪)


果然你也注意到了
老公寓通常都是5樓才對
六樓的老建築當年都叫電梯華廈了
都是有電梯的雙拼格局
就是電梯出來左右個一戶
原則上老公寓都是五樓為多
六樓......應該是違建吧
用這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修正)
第 9 條
各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對建築物之共用部分及其基地
有使用收益之權。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但另有約定
者從其約定。
前二項但書所約定事項,不得違反本條例、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
築法令之規定。
住戶違反第二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並得按其性質
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如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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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用這條拆了對方的加壓馬達
對方也可以用這條拆了你的違建加蓋

adolf1106 wrote:
我覺得要不要樓主要...(恕刪)


"糟糕, 反而被發現頂樓加蓋違建...."

iamhabobo wrote:
頂樓要裝任何東西要...(恕刪)


強制罪先一條,再加上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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