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層車位平時狀況都在平面,
下層車位應是在坑裡,
下層要出來才會坑裡昇上來,
開出來後,通常要再讓平台下沈,
油壓才不會一直保持壓力!
這時爭上下層就很有吸引力!
所以上層車主才會以沒使用機械設備為理由,
拒絕修復款項 或 減少修復款項,
人心啊.....
就如同沒有管委會的電梯華廈,
2F 主張付較少保養維修費!
小葉叔叔 wrote:
不請律師,又勝券在握...
因為機械結構全都掛在一起
難道上層的車位不須下層支撐,可以憑空懸浮...
(恕刪)
swabber wrote:
權責不見得是管委會...(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