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可憐又倒霉的管理員.請大家幫忙出個主意~

區公所 協調委員會區公所 協調委員會區公所 協調委員會



區公所
哪一棟高貴的住宅
還可以請管理員幫忙丟垃圾跟送洗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
不過這應該不是第一次了
一定是多次後住戶也習以為常的"暗規"了
一開始不糾正,出事了才要講道理
沒辦法了

個人覺得
1.不賠 + 管理員調換(同一家物業公司應該有別的大樓)
2.賠 + 繼續做 (不過以後跟住戶見到面,還是會被大小眼的)

tsai5059999 wrote:
說得很真肯 只是...(恕刪)


我感謝您的意見~

不過還是麻煩您略為看清楚一下

首先不是在區分所有人大會提出.而是在管委會.管委會.管委會...

文中提到的另一位丟到物件的.才是新來的管理員!

事主管理員業已在此工作了若干年了.表現一直優異.

sky833 wrote:
我感謝您的意見~不...(恕刪)


不管怎麼做,這管理員在這裡做不下去了

也不值得做

z0930355 wrote:
那比照航空行李遺失...(恕刪)


z大.本大樓一般住戶.可能就鼻子摸摸.不要他賠了

因為我們自己會感覺自身有疏失!

二一個管理員同仁平日表現優異.該日剛好雜事多

一個疏失造成 讓他這樣賠.有意思嗎?

dieselman wrote:
哪一棟高貴的住宅還...(恕刪)



就是該管理員平日表現優異!值得留用 ,才會發文請大家拿主意幫忙的~

sky833 wrote:
就是該管理員平日表...(恕刪)


已經變成 爭論大會了!!

其實怎樣都OK 請發表管理員的談話 我就閉嘴!!

看來管理員非換工作不可了!!

tsai5059999 wrote:
已經變成 爭論大會...(恕刪)



不成文私下拜託
應該不用賠 但是管理員要走路(起碼這棟大樓待不下了)

請蘋果日報來報導
bb123dd wrote:
區公所 協調委員會...(恕刪)

sky833 wrote:
源由:住家大樓的管...(恕刪)



人家是管理員

人家是管理員

人家是管理員


不是大樓住戶的傭人.....

一堆天龍心態的住戶

可憐了小小管理員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