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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鄰局不停來騷擾說我們很吵

跟我家之前住公寓的時候遇到的狀況一樣勒 , 我家這得更離譜 , 我家這裡是3F , 家裡沒有小朋友 , 也沒人拉椅子啥 , 我家人也不穿拖鞋的 , 後來查明是4F的小朋友發出的聲音 , 但是那個人住2F , 我家也沒聽到啥 , 後來還拿棍子到我家門口敲 , 被我家攝影機拍到 , 感覺是故意在牆上聽聲音 , 因為我家也沒聽到很大聲的聲音 , 後來我家搬走了 , 之後就不了了之


PS : 那個是獨居的女生 , 他父母後來有說她有在看醫生 , 精神有疾病
wwoanl wrote:我們都生活了兩年了 不會是這半年才開始這...(恕刪)


這種鄰居我也遇過

現代人壓力大,他們本來就神經希希了,一旦發現有明顯吵到他們的地方絕對巴著你不放,基本上妳就注意不要被抓到把柄 他們久了拿你沒皮條就鼻子摸摸走了
坦白說,通常發文取暖者都說自己沒做什麼,都是別人錯。
我不是你鄰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吵,
樓主自己說半夜會製造聲音,但又不覺得聲音很大,
如果你認為聲音不大,就讓他去告,反正也告不贏你。
既如此,何必擔心鄰居錄音?

樓主說這半年鄰居才開始抱怨,是因為他最近有病嗎?
還是忍了一年多?

另外,有些建築結構真的很妙,會聽到其他地方傳來的噪音。
我家也曾半夜被樓下敲門,罵半夜釘牆,但明明就不是我家在敲,
剛好此時敲牆聲又出現,鄰居才相信我。
所以會不會噪音是另外住戶產生的?

我的觀點是:鄰居有意見,一定有地方出問題。
要不是鄰居有病,就是真的有感受到噪音。
我認同其他大大的建議,真的有需要花些錢裝攝影機,不論是內外都要,

內是保護自己,可以作為預防自己都沒製造噪音,有絕對的改善;
外也是保護自己,可以作為預防以後相互提告的來源證據,妨礙自由或是任何方面的攻擊,

沒人希望走到這步,看完版大文章也相信是,但往往都會有無法想像的問題產生。


保護自己也要保護家人,我覺得以後盡量不要再開門,不知道哪時候會有攻擊性行為,
新聞撥太多負面,潑水、油漆等等,當一個人精神被壓抑到爆炸的時候,
真的是甚麼事情都會做出來。

那台灣法律又怪怪的,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攻擊傷害,
最後往往被害人都只能自己吞,因為她精神鑑定真的有問題這樣。

我的字語可能比較負面,但是真的什麼事情都會遇到,只能預防保護,
那有不好看的字句,在這邊說聲抱歉,謝謝。

wwoanl wrote:
我們在目前的公寓大樓...(恕刪)


第一:
關於總幹事的行為違反下列法條...

關於被貼出的個資部份請服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8 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非有特定目的,並符合左列情
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
三、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四、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
五、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之法規及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關於內容的部份
妨害名譽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為告訴乃論..就看樓主告不告...

第二:
鄰居若真的有錄音是最好,沒有的話就麻煩樓主請一下公證人
或者花點錢做去反搜證(如一些版友所提的錄影或錄音)
按照鄰居常抱怨的時間點去做存證的動作
如室內錄影(客廳或廚房之類),來證明樓主是無辜的

第三:
若是隔音問題,可以請專家來解決
至於這方面...嗯...我不懂,不能提供意見,抱歉
我家裝瑞銘代理的隔音墊 1.2cm加上耐磨地板,效果不錯,可以去展示中心看看。
版大寫的這些狀況,
剛好我住樓下,都有遇到。

但我只會去針對榔頭敲地板聲去跟管委會反映有水槌聲,
因為我自己覺得那頻率太固定了,不像是人為的敲擊聲。
依你的描述,狀況就像我家樓"上"的鄰居一樣。現在的公寓隔音確實不好了。建議您可以穿上拖鞋,這樣就不會因為走路腳跟著地產生低頻的聲音。參考看看!
39樓的建議可以考慮看看....

告到他搬家為止呀...
住公寓本來偶爾就會聽到鄰居活動的聲音 但是聲音不盡然一定都是樓上住戶發出的
小弟很好奇如果妳們可以不在家一段時間 但是晚上還是把電燈開著...
不知道這樣還會不會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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