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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將東西搬走該如何處理?

這是一種原則問題~如果是這樣~我看到神麼我喜歡東西都可以拿走嗎!?

金錢大小不是重點好嗎!?

明明就是被偷竊卻怪樓主小茶几也要計較.這樣觀點對嗎!?
未確認租屋內物品有無遺失或毀損前,就將押金返還...樓主下次應該不會這樣做了吧
覺得一個茶几沒甚麼的大大,我們能到你家搬一下嗎?


可以啊,繳完一年租金,茶几送你。

問題不是茶几有沒有什麼

是屋主為了這些事氣到睡不著有必要嗎?

被人家A走了茶几還氣壞身體(人才兩失?)

何必呢???

放寬心,你能得到的一定不會只是一個茶几。
這個嘛,就看你怎麼想。
一開始其實就如很多鄉民們講的,不要跟對方多說,直接報警,竊盜是公訴罪。你一告,就撤不回了。蒐證蒐好後,講穿了就等傳喚、開庭。若事實真是照你說的,那這就夠讓對方很嗆的了。
這也沒有甚麼押金返還就不能告的事,兩碼事,不相干。
反正不是要錢,是為了口氣。
但,有沒有必要搞得自己那麼心煩?弄出一大攤?這就是你自己取決了。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oiio wrote:
樓主本身夠GGYY的...(恕刪)


哦 所以我到你家搬個東西回家用

用壞了不還給你 也可以囉?


樓主沒必要生這麼大的氣

告官 贏了面子 輸了裡子 很不划算

TopYoung wrote:
找搬家公司的工人當人證就打暴你了...

你還有遺言嗎?

我很好奇會把法官當智障的是什麼樣的人


要不要去找搬家公司看看他會不會幫你列一張清單記錄他搬過什麼?

我找過四次搬家公司,沒任何一家會記錄的,如果有介紹一家給我,我以後會找這種有保障的

另外法官絕對不是智障,他只會憑著現有證據去判,要不然媽媽嘴咖啡館老闆早就被金紙店老闆娘搞到去坐牢了

原告說有拿就有拿? 現在是無罪推論的時代

通聯記錄會記錄內容嗎? 還是我的觀念有誤? 如果是那我向你道歉

如果不是那原告打電話給被告就能證明他把東西拿走了?
某樓說樓主gxyx的
基本上是公然侮辱了~~
不用跟他客氣!!
ivyweng wrote:
我是屋主,房客是一個...(恕刪)

居然都嗆聲了,就告嘛
先聲請協調,開幾次會搞他,你看他怕不怕
作賊心虛的人沒啥好下場,要出惡氣就拿出尬司來
支持樓主告,可以端正風氣

但如果我是樓主,我不會花時間在這種事上.

至於版上那個顛倒是非,說樓主GGYY的,就別理他了,一樣米養百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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