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印度的大雄 wrote:
你有看完整部影片嗎?...(恕刪)
我當天就看完整集了,也問了在德國剛讀完博士回台灣的同學
他笑了出來
他說,如果德國媒體來台灣訪問張金顎,朱學恆,sway對於房地產的看法
你覺得德國人看到的是什麼樣的台灣呢?
我引申一下
如果訪問的是趙大雄,田大權,顏總,人家又會得到什麼樣的台灣形象呢?
所以製作節目者想要呈現出何種效果
取決於框架如何設定
而這節目擺明就是要讓多數憤青取暖騙收視率的
但影片中其實透露出很多真相啊!
一Martina為何覺得『幸運』租到coop?因為大多數人還是只能租到隔壁要二千多(也就是二倍多)房租的地方
二為何有專門保障房客權益的律師及房客保護協會?那是因為這市場夠大啊!一片和諧何來訴訟?相親相愛何須組成保護協會?
三房東是誰?政府,保險公司,你願意租遠雄人壽的房子嗎?
四coop在瑞士的概念就很接近人民公社啊!和曼哈頓的coop完全不同,台灣也有啊!歡迎去錫安山,那是人間天堂啊!
五德國的部分報導錯很大,我在別篇回答過了,自己去爬文
六別再把文西造神了,她的家世是你無法想像的,李敖常講,連戰和文西都有一個好媽媽,她可不是無產階級,她終生不賺錢也不會餓死,終生不購屋也有免租金豪宅住,請孤狗”何欣欣 寶來”
七華人安土重遷的傳統風俗本來就和白人不同,看看這麼多憤青,願意組公社嗎?還是等著房價重挫後要買房?Martina的中國老公已經說出答案了
八如果你還是想鬥爭房東,我指一條明路給你,我國土地法第97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快請台北市張副市長執行法定職權,強制減定台北市的房屋租金,房價必崩!?

瑞士有的台灣也不差,差的就是人民的覺悟了,只會在網上自怨自艾,不揭竿起義如何鬥倒大地主?
內政部86年10月1日台內地字第8688351號函
【要旨】各級法院如基於城市地方房屋租金訴訟之需要,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建築物價額之估定案件,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予受理
【內容】案經本部邀集司法院袐書處、法務部、財政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省(市)政府地政處、及台南市政府會商獲致結論以:「土地法第97條第1項規定:『城市地方房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又土地法施行法第25條規定:『土地法第97條所謂土地及建築物之總價額,土地價額依法定地價,建築物價額依該管市縣地政機關估定之價額。』,首揭條文所稱『城市地方』係指已依法公布實施都市計畫之地方而言,前亦經行政院台48內字第61010號令釋有案。因此,各級法院如基於城市地方房屋租金訴訟案件需要,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建築改良物價值之估定,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應予受理。」
最高法院四十三年台上字第三九二號判例: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所定「城市地區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係屬強制執行規定,如當事人約定之租金超過此限制,其超過部分無請求權。
九至於瑞士到底是不是憤青天堂呢?去看看魔鬼的報導吧!
http://www.swissinfo.ch/chi/detail/content.html?cid=34958130
moneynienjinjin wrote:
八如果你還是想鬥爭房東,我指一條明路給你,我國土地法第97條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哀喔....老掉牙的文章了...N年前就一堆人PO過了..有用嗎?
大哥你告訴我有用嗎? 真的真的有用嗎? 有用的話去租店面不就發財了?
你要這樣算還不簡單~我房子租你1000元...家具.家電.裝潢租你5萬元...
請問這樣行嗎?....犯法嗎?....違規嗎?...
K1Pan wrote:
我當然看完了
我只是覺得你很矛盾
明明就很想要自己擁有房子 而不是想要租房子
卻拿結果是絕大部分國民都沒有擁有自己房子國家的制度來說
我們應該參考 參考甚麼?
台灣是沒有租屋保護沒錯 但是台灣租房子算是很便宜選擇又多的了............
你也不用急著給我扣帽子 我不是投資客 只覺得你很有趣
如果你只想等別人失敗來撿便宜房子 那你慢慢等好了(恕刪)
你看不懂別人寫的意思,才會覺得矛盾吧
我已經說過,因為在台灣這種環境才會想買房子,
如果是在瑞士,我不會想買房子,
我不怪你...畢竟有些人的理解能力較低,
或是說,這些人就是不肯面對現實,
以為台灣的已經夠好,不需要學習別人的長處..
另外,我家在新北市已經有房子,我根本沒有買房子的顧慮...
我只是看不下去這個國家將被錯誤的政策引導到崩潰的地步,
所以寫這篇文章,希望可以參考別國的長處,
但是這樣做竟然被說成像是沒錢買房,唱哀房市撿便宜的人
看來這個國家會衰退不單政策有問題,自私的人太多才可怕....
迷戀印度的大雄 wrote: 你看不懂別人寫的意思,才會覺得矛盾吧
我已經說過,因為在台灣這種環境才會想買房子,
如果是在瑞士,我不會想買房子,
我不怪你...畢竟有些人的理解能力較低,
或是說,這些人就是不肯面對現實,
以為台灣的已經夠好,不需要學習別人的長處..
另外,我家在新北市已經有房子,我根本沒有買房子的顧慮...
我只是看不下去這個國家將被錯誤的政策引導到崩潰的地步,
所以寫這篇文章,希望可以參考別國的長處,
但是這樣做竟然被說成像是沒錢買房,唱哀房市撿便宜的人
看來這個國家會衰退不單政策有問題,自私的人太多才可怕....
別老是檢討別人怨嘆社會
要改變社會就要從自己做起!
可否將您新北市的房子無償捐做coop?
當個無私的人吧!
dickensking wrote:
歐洲國家夏至的時候都...(恕刪)
如果台灣的房產政策能做得跟瑞士一樣 不需負擔高額的房產價格
相信節省下來的支出 台灣人誰不願意把錢花在吃喝玩樂上阿
以我而言 兩夫妻只是一般的受薪中階管理階層有兩個小朋友 家庭年收約200W左右
前年買房後突然手上的現金流變少了 雖不影響日常生活支出
但是買房前每年可以規畫全家出國玩一趟的的計畫整個Hold住了
說實在的 政府一直說台灣的房價漲幅在合理範圍 這真是一個天大的謊言
看看台灣的經濟 過去10年至今成長率才多少 人民實質收入不進反退 但是房價呢?
10年前我單身在南崁可以花4xxW買個3x坪的全新小單位 當年貸款利率約4.x%
房貸支出約我收入的1/2 但是因為單身 所以我還是可以過得不錯
但是現在南崁的房價呢? 35P的全新房子4xx買得到嗎? 以現在的年輕人收入負擔得起嗎?
就算是舊大樓也漲到17~18W/P 35坪的房子也要700W左右(含車位)
三成的自備款要210W 貸款還要將近500W 綁二十年房貸 每個月的支出是很可觀的
光房貸就把年輕人壓死了 哪來的閒錢可以用在吃喝玩樂上?
相逢自是有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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