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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主委衝進我家大鬧, 還想打人, 該怎樣處理好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為什麼有人愛買大樓...
明明就是透天好....管理員就是大問題

紫焰天蠍 wrote: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為什...(恕刪)

哈哈~~~又不是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有錢能買透天.......
問題:

1. 他聲稱住戶選他出來, 所以他是大家長, 但是去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流標, 今年沒開, 跟總幹事要住戶規約, 他是主委的人, 完全不理我, 房東說他也沒有, 這該如何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組成,每年至少應召開定期會議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召開臨時會議:
一、發生重大事故有及時處理之必要,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請求者。
二、經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者。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除第二十八條規定外,由具區分所有權人身分之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為召集人;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喪失區分所有權人資格日起,視同解任。無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或無區分所有權人擔任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時,由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一人為召集人;召集人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依規約規定,任期一至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去年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流標, 今年沒開",請問他是何時選出來的阿,即便是前年選出的也超過兩年任期了吧,他還算是主委嗎??請他提出當選證明吧..........
建議樓主直接提告.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凡有刑事前科.不得擔任社區主.監.財等重要委員職務.
2年以上前科.不得擔任社區任何委員職務.
社區管理人員也是一樣的.

只要它法定資格一喪失.就不必經過罷免的程序.
想辦法看看規約 記住 主委一般不能連第三任 只能連兩任 不過只能靠房東出面吧
他不能拿你怎樣 你也拿他沒辦法

你叫警察來 他也難看
首先, 這世上沒有一招吃遍天下的, 有的人你越軟他挖越深, 有的人你越硬他更狠
1. 你至少要有個底, 對方是狼皮羊還是瘋狗, 通常10個有8個都只敢挑軟柿子吃
2. 你找好下任主委沒有? 沒有敢站出來的盟友, 就乖乖當軟柿子較為適當
The only thing necessary for the triumph of evil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Hank3244 wrote:
私闖民宅還想傷人,下...(恕刪)

隔著網路講得這麼輕鬆,別忘了這裡不是國外,
改天原PO因為過失傷害還是致死被起訴你要幫他打官司還是坐牢就是了?

話說回來,除非真的是牛鬼蛇神,不然這種人好處理的很。
(只會霸著社區我想也神不到哪裡去)
這種人見多也處理多了,狀書遞上去,檢察官就會處理後續的事情啦~
既不用請律師也不用海產店擺桌,又可以看到對方上法院變小孬孬的樣子,
而且還兼糾正社會敗亂風氣,和樂而不為呢~
這種事情只能靠證據了
裝個隱藏式的監視器(要有錄音)
下次他再來
先說明你請他站在門口談
清楚表明不願意讓他進入的立場
然後開門談
若依上次他抓你領子的情況來說
他一定會衝進去扁你的
蒐集證據告他(能告甚麼盡量告)
這種人只能讓他坐牢(千萬不要心軟和解)
讓公權力制裁吧

又...
既然是租屋
你的工作是跟國外聯絡
應該也沒有店面來客或是對外做生意的問題
還是建議你搬吧

我從來不考慮集合住宅就是這樣
太多親友遇到這樣惡勢力的問題了

紫焰天蠍 wrote: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為什...(恕刪)


住透天難道就不會碰到惡鄰嗎?半夜敲牆壁洗衣服開音響包準你睡不著~
還有騎樓侵占、門口停車等一堆壞習慣問題,傻傻天真的以為住透天就不會遇到事
該遇到的還是會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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