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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分家財產問題??請各位幫忙??拜託~~民事刑法問題


飛觴 wrote:
1.他唬爛你的,民法...(恕刪)


1.
他唬爛你的,
民法上有所謂特留份,可保全一定比例的遺產給相關繼承人,
所以不管遺屬如何分配,繼承人都可主張特留份,
而你身為孫子,絕對有得分,
但分多少比例,建議你查詢一下專業人士。

回答:關於這一點,小弟我也是沒有分到,因為小弟我當初就沒有想要分的意思,因錢不是我白手賺的
所以不會要,當然我會要這筆錢是因為要給爺爺,奶奶他們防老用的..
但最後,爺爺奶奶他們連留一份也沒有...

2.
存證信函可不是隨便寫封信寄去就算了,那是無效的,
你們有按照郵局的格式且一式三份寄嗎?
如果有,郵局自有留存一份,
有沒有送達也可自行向郵局查詢,
有收件就視同收到,
但無論如何再寄一次戶籍地較保險。

請注意,你有提到對方有寄存證信函給你,
但別慌,
存證信函沒有任何執行效力,
只是證明你有確實收到對方要表達的意思罷了,
其他什麼都不是,
不是任何事透過存證信函就算數了。

收到信函後,除了回應外(簡單回應就可,例:本人已收到,但不于認同並提出異議.......,如此便可。)
重要的是,更應該開始針對函中之事項搜證,
例如他說要你賠償屋損,
那你就當下馬上拍照存證,如此之類的。

回答:我後面也是有回存證信的,也是你所說的一式三份,後面他們也有收到,是嬸嬸的弟弟代為收的..郵局有寄一封對方收到的清息
關於回信問題,小弟我有找人幫忙代寫,裡面的內容只有軟中帶刺四個字可以形容..因幫寫的人說,以後上法院的時候,法官也是
會看當初所寫的內容下去做判決..
至於賠儐屋損問題,小弟我也是有拍照存證了..

3.
他們沒有處份權,他們絕對不能私自碰你們的東西,
不然就可告他侵占、竊盜、甚至毀損,
有種叫他們來試試看。

回答:大大所說的部份,叔叔把我們的傢俱之類的東西都丟出來時,我是有想說要提賠損,但礙於爸爸的關於所以就算了,
但也是有拍照存證,免得對方耍無賴..
現在所住的房間,他也不敢來碰,因這可能象大大所說的關於的刑事罪吧..
所以叔叔就故意把客廳擺一大堆的東西,故意不讓我們過..可能也想是要我們移動要讓我們賠儐吧..


感謝大大的指教喔....

omega666 wrote:
觀念有誤,民法113...(恕刪)



關於這點爺爺是沒有立遺囑,所以小弟我是沒有的..

象大大所說的另外,”契約是否公證皆具效力”,只要不違背公序良俗並不會因為未公證契約而失其效力,然對於經過公證人公證其具有對抗第三人之類物權效力即公權力約束行為,無特別意義。


意思是說有沒有法院公證都一樣有法律效用嗎??
叔叔就叔叔…
爸爸就爸爸…
為啥叔叔要變弟弟…
爸爸要變哥哥…
自己又自稱小弟…

爺爺都還在的話怎麼不出來主持公道?
都有錄音就可以住到一月…
但一月也沒多久了啊…
趕快搬出去吧…@@
pokan wrote:
叔叔就叔叔…爸爸就爸...(恕刪)



pokan大,我們以經搬出來嚕~~以經是第三天了~~

住的還蠻舒適的,而且怎麼聽說?仁和路尾這裡要闊路到虎尾那裡喔...我這裡的路以經八米路了說?還要在闊?

小弟我目前住在德高厝這附近喔~在上天公廟附近~~不知有那位大大住這裡的...

pokan wrote:
叔叔就叔叔…爸爸就爸...(恕刪)



pokan大:小弟指的是我本人...

你叫爺爺主持公道嗎?是的一開始是有的,他說要分家以後在分,但就是小兒子一直吵著要分家,也跟他說一些有的沒的
讓他在無奈下說,要分就分吧

但爺爺是希望大兒子住那邊...貼錢給小兒子搬出去住..但大兒子的孩子們,說要搬出去,就這樣搬出來嚕

很多事爺爺說我很無奈也很傷感,有口難言...我只給爺爺說了一句,既然都這樣了,就順其自然吧,不然能怎麼辦
畢竟我是做後輩,我也不能夠多說什麼,當初給的建議不聽,才會造成這樣?

我跟爺爺說房子是你的~你要給誰住就給誰住,房子不是你二個兒子的,是你本人的,房子是你蓋的,頭款也是你付的

付貸款的期間,二位兒子拿貸款的錢?有錯嗎?講難聽點,把那些錢當成是租房子的錢,一點也不過份吧?
爺爺是房東,二位兒子只是厝腳??厝腳住的不爽,房東還可以趕人哩?

我只能說這個社會真的變了,沒有以前的純僕了...家裡有錢的人,那位不是吵著要分家,不然就是吵到相殺?相告?
值得嗎?又不是白手起家賺的,拿那有何意義?後面還不是被自己的兒女們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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