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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斡旋不成,後來成交價卻又更低???

ANTARCTICA wrote:
我說這位失業的仲介先...(恕刪)



仲介也是人
也是一種職業
也有很認真的
有必要這樣的說嗎

請尊重各種職業
zenki wrote:
仲介也是人
也是一種職業
也有很認真的
有必要這樣的說嗎

請尊重各種職業...(恕刪)


你要不要先去找找他先前的發言?
說別人失業的是他, 這樣說他只算禮尚往來而已.
現在流行打人喊救人喔?
sinyi4734 wrote:
敘述說明或分享以A老爺的犀利眼光,都是假的,肯定是仲介業者買斷吃下來!他沒看到的,都是假的!...(恕刪)

那就要怪仲介社會形象太差, 這種事做多了, 不這樣想都很難.
大家可問問身邊的親朋好友, 仲介的形象是否是高尚的.
sinyi4734 wrote:
沒記錯七億四千七百多萬!僅次於去年320...(恕刪)


貴公司是股票上市公司,對外揭露的營業額是不能造假的
不過想請問一下貴公司除了統計總數之外應該有統計一下成交價的區間案件數
例如:500-600萬幾件、600-700幾件,公寓?間、商辦?間、大樓?間土地?筆,或是每坪單價之類的數據
這類的統計分析應該不難,而且對於市場活絡度的分析絕對是有用的

問這個問題是想瞭解一下,各家仲介都在跟我說屋主惜售都沒東西可以賣
那到底這個數字都是哪些類型的屋主拿出來賣的?
這樣對於眾多想買自己需要的房子的買家有個客觀的參考
否則不就是陷入喊多喊空兩方拉鋸的漩渦裡了

豪宅?商辦大樓?土地?公寓?住家?別墅?
而且大家都知道陸資來台是要炒商辦跟豪宅
隨便賣一棟豪宅或商辦就抵過20間公寓大樓房子了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cwt wrote:
股票上市公司,對外揭露的營業額是不能造假的
...(恕刪)

營業額不能造假, 但可以利用變更入帳或開發票的時間, 把"想要的數字"放進這個月營業額或下個月營業額.
文雅的說法叫:調帳.
以上是做夢夢到的,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ANTARCTICA wrote:
你要不要先去找找他先...(恕刪)


您是指「人性本賤」那段發言嗎?原文

說實在的仔細想想,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自古以來的名言,你我他都是
但sinyi兄提到他將人性本惡改成人性本賤只是為了迎合廣大世俗的水準,也算是把旬子的理論發揚光大阿

買方想買便宜房子、賣方想賣多點錢、仲介想辦法成交,目標很明確,手段大不同而已
只是買方跟賣方都可能很賤的情況之下,這個理論不等於表示週旋在買賣雙方想促成交易的人更賤?
搞著天下要買賣房子的人都很賤似的,所以小弟個人認為sinyi兄當下的發言是失言了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A大哥
不要看到不是空頭非同陣營的言論就造口業


那是我親戚買房子的例子

不是仲介
從事的工作跟房地產一點關係也沒
請不要看到黑影就掃射


ANTARCTICA wrote:


這句話好笑.
人家出的是高價耶.
真是唬爛得夠徹底的.


合理的解釋是: 仲介根本沒幫你斡旋, 而是自己低價吃下.
人...(恕刪)
cwt wrote:
您是指「人性本賤」那...(恕刪)

不是耶, 我回的不是sinyi那位.
我指的說那句話(亂攻擊別人失業)的仲介, 是"小朋友在吃的零食"那位. (參考本篇第9樓)
他在別篇亂扯我失業, 所以我也回敬他是失業的仲介.
禮尚往來而已.
ANTARCTICA wrote:
不是耶, 我回的不是...(恕刪)



原來是之前的恩怨呀
個人無意加入戰局
來道歉先

純粹抒發個人想法而已
只是路人甲
zenki wrote:
原來是之前的恩怨呀個...(恕刪)

我不會沒事挖以前的事.
不過就是有仲介又拿東西出來戰.
說我用其他身分登入又登出?
是要講給誰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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