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司咖哩飯 wrote:
什麼叫做要求別人?你侵犯到我的權力我當然有權力要求你別這樣做啊?
不然呢?照單全收嗎?
您的水準說真的我追不上
我也不想追,因為都盡說些廢話
一點效率也沒有可惜您的父母親給你這麼好的天資了
前言就說了還在繞圈圈...
你有權說你的"你認為"
但人家也有權不聽"你的要求"
你要怎樣?
說話大聲裝凶一點你的權力就比較大?
你認為跟事實與法律規定這三者就不一定是等號
你怎會認為你說侵犯就等於侵犯?
那他說他沒侵犯或不是他侵犯呢?
也搞不好是法官認為你沒有遭受侵犯呢?
你這時"沒有成立受侵犯的事實"之依據
而你的要求對方照做(請求排除權力)又要從哪裡生出來?
為何就一定要聽你的?
別走死胡同
要知道甚麼叫做抬槓
看看你自己在說甚麼就知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