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分”的前提,你很難主張。最可行的方式是去辦理強制分割,把產權弄清楚,你單獨持有的範圍,你想怎麼搞都可以。對了,既然是共同持有,只有你在用,那你有取得其他共同持有人同意嗎?應該沒有吧!?如果有,你就能代表其他人來處分空間。如果你沒有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會不會你這個鄰居,反而獲得更多共有人支持?我不知道,但,這是一場亂戰,最合法合理的處理方式,就是去辦理強制分割,也不要說誰佔用你的權利,也理清你到底有沒有侵害他人權益。
tw149698 wrote:我們這鄉下持分地約有5...(恕刪) 建議,吾真實實際作法:建二米四十公分以上高度 不銹鋼金屬圍籬,建可以開關的不鏽鋼金屬大門,金屬門鎖鎖起來,金屬圍牆上加裝滿聯網路監視器,安裝有公共IP的光世代光纖連接監視器,監視器限制只有 錄影主機 以及 業主特定範圍手機IP 才能 抓取 監視器影片資料監視器錄影機主機 【異地】裝在業主方便天天時時隨時看得地方。入侵者一律報警提告 刑法306中華民國刑法第306條1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2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