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d80 wrote:
如果停車位不是在自家大樓底下,而且是有獨立產權的地下停車位
大樓停車位不太可能有所謂「獨立產權」!除非是停車位是獨立的不是共用車道,一開門就是馬路那種,只要是共用車道就一定是持分共有,您看一下停車位所有權狀,持分比例只要不是1/1或是全部,那就是共有持分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都一樣。
至於能不能只停一輛機車,還是要回歸分管協議、住戶規約與管委會規定。
煉獄芭樂 wrote:
原則上我個人會照管委會規定的走
但是一般平面停車格,為什麼不能當子母車位?
車格夠長汽機車都不超出停車格的情況
憑甚麼不能停...
機械車位的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