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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車場車位間是否可以停機車?


5007382 wrote:
就我的理解可以也不可以,取決於社區規約,

我們社區是允許機車這樣停

但我從不停機車在汽車旁

這樣綁手綁腳很彆扭

右邊那台好像是BMW 3系列吧~~~
難怪小鴨會眼紅
不超過柱子中間就算沒越線 地上有一條溝為基準

你要不要多拍幾張或全景

不然你可能會被酸爆

你的左側是牆壁吧? 那你可以車頭向內停

這樣駕駛座開門空間就很大了

alanyei wrote:
最近家裡附近路邊停車...(恕刪)


社區比較小,一戶只配到一個機車位,所以在汽車停車位開放停機車,但以一輛為限,而且不能超出自家汽車位的格線.
在我感覺

就是樓主買車位時,已算準要佔左邊的公共區域,但現在卻不准右邊別人佔走



沒左邊照片沒真像

黑風凱特 wrote:
在我感覺
就是樓主買車位時,已算準要佔左邊的公共區域,但現在卻不准右邊別人佔走
沒左邊照片沒真像...(恕刪)


其實不用把樓主說的好像很有心機
老實說,車位旁邊的公共區域放機車、腳踏車多少會影響右側車門的開關與出入,要是我遇到我也會碎碎念
但是在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我會選擇與對方協調出雙方可接受的方式,例如圖中的不超過中間那條線,這樣我會接受


danielou0 wrote:
你們彼此有權的空間,就是停車格白線內的空間,想停什麼擺什麼都於法有據,參考:車位禁停機車 大樓管委會敗訴


這個判決上訴到高院時,直接被廢棄,改判管委會勝訴。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上字第33號

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不得干涉被上訴人於坐落新北市○○區○○
段2255建號地下一層停車位停放任何車種、車數包括大型重型機
車、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腳踏車部分,及訴訟費用(確定
部分除外)之裁判均廢棄。
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

alanyei wrote:
最近家裡附近路邊停...(恕刪)

看樓主這樣滿有禮貌的
其實不該擾到其他人 應該都算還好吧!
以這個例子來說

柱後這空間算是很寬了

如果機車往自家的車位靠攏

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而且Yaris車頭朝外不會從這裡開門下車
規定不行
不過喬一下
就停邊一點
前或後一點
說出你得想法,需求
大家方便就好

不然公共空間大家都可以使用
不是你停10~20年就是你停這樣是對得
你也可以主張有一半使用權(前後左右)



但是
能喬一下
口氣好一點

大家方便


之前類似情況
2車位停3台車
對方車停超線(越過)40~50公分
管委會(桃園羅丹2期)也是叫我自己喬一下
那管委會要幹什麼
那時真幹
他還踹我車
我報警既然沒用(私人停車場),交通糾紛
後來查查可以告毀損
警察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很多權力不會主動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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