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樓主換抽電子菸就不會有爭議了嗎?
還是依照您的定義只要拿出證明對健康有傷害,就可以檢舉
好想了解如何所謂的條款喔標準

我不抽菸,但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太牽強了,那住工業區附近的人不就天天可以檢舉到翻嗎?



es_mato wrote:
如果不能確保煙味不會飄出去,那還是不行
如果在自已家就可以為所慾為
那些皮革工廠不就樂歪了? 他們也在自已的土地、房屋內呀
為什麼味道飄出去,環保局就要來警告、開罰?
養雞、養豬的為什麼都要被趕到荒郊野地?
炒菜、油煙;要認定還有爭議
但二手煙被認定是危害健康的,這更可以檢舉
而且民法物權,也有針對惡鄰 冷氣滴水、工地噪音與異味污水等的條款
向環保局檢舉,再告你民法,你可能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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