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gogo wrote:
請教各位前輩,我的車...(恕刪)
確實是兩方都有過失 (你沒確認下降完成就閃人;機車亂停放)
我建議你思考兩解法:
一、和氣生財一勞永逸:賠償對方提出合理金額1-3萬都OK,但前提是對方要切結不得再停車在此處,好處是以後變芳鄰,見面笑咪咪。
二、拒絕和解等被告:反正互有過失,賠償不超過幾千,偉大中華民國折舊率算法,你賠不了多少,只是從此多個仇人,小心被暗算。
如果是沒機會再見面,你可以大可不鳥他,你仔細評估後果,畢竟細微談判跟生活環境你最了解。
記得,上來求救,結果要上來跟大家講,讓大家知道你後來怎處理,才不會枉費網友苦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