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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主委死不肯下台


wu0078 wrote:其實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你是區分所有權人,不管你是不是主委財委......等等,你都有權查帳,可以要求將財務資料提供,問題不在這裡,而是你到底有沒有那個時間去查。至於主委任期,應該是該單一區分所有權人只能連選連任一次,任期一到兩年,不是他要他的家人就可以繼續當,除非他家人也有投票權。他只能連選連任擔任委員,依法是不能當萬年主任委員的,如果他執意操控,這個部分是可以到縣市政府的公寓大廈管理科請求協助。


偏偏就是他家人就也是區分所有人,在送公所的文件上,用他和家人的名子輪流掛主委,但實際上主委都是他在當,等於大樓長久以來都是他一手操控,形同土霸一方的天王老子了
看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

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委員之選任、解任、權限與其委員人數、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但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未規定者,任期一年,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

前項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任期屆滿未再選任或有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之拒絕移交者,自任期屆滿日起,視同解任。

公寓大廈之住戶非該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者,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或規約另有規定外,得被選任、推選為管理委員、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公寓大廈未組成管理委員會且未推選管理負責人時,以第二十五條區分所有權人互推之召集人或申請指定之臨時召集人為管理負責人。區分所有權人無法互推召集人或申請指定臨時召集人時,區分所有權人得申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住戶一人為管理負責人,其任期至成立管理委員會、推選管理負責人或互推召集人為止。


如果未經合法選任,就自行宣布連任,應該視為當然解任。如果這位主委還去動用資金,就有刑法侵佔的問題,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或是跟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政府)檢舉這種情形.......

另外也建議寄個存證信函或是律師信給這位自稱主委的人......
耳機+mp3心得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0&t=1486069&p=10#18575591

js.hung wrote:主委不是必須要是區分所有權人才能擔任嗎? 好像不是換家人名字就可以吧?還是他家有好多名字買了好幾戶?


沒錯,共二戶,輪流掛名主委
這算啥?我們200多戶的社區,從13年前建好,管委會與總幹事都是同一樣的人,主委自己還開清潔公司總包社區,水電維修也是自己委員承包,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國小畢業而已
我看過一個大型社區的管委會結餘3000萬的,管理費還不降價繼續收足.........

朋友也是受不了高額管理費,所以賣屋逃生,他說換到中小型集合式住宅後壓力小很多,

管理費只有2k多,之前的約4k,都結餘3000多萬還說是為社區以後硬體維護存錢,仔細

盤算後朋友認為這主委有問題,萬年主委+1位,大型社區的管委會跟強盜黑道沒兩樣,你有

意見就TMD的找碴跟吵架惡整,不是信收不到,就是車位總是有異物會在輪胎旁邊等著輪子輾過

買房千萬注意阿,先了解管委會運作模式跟是否有惡霸佔領,不然也是受氣.......
最主要是你們社區監察機制不健全,才會有萬年主委想要藉機撈好處,

我是我們社區成立的第一屆委員,我們第一屆委員成立時,就健立機制防弊,

動用多少金額,需要三家以上廠商詢價或競標,

多少金額以上,要提升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交由所有住戶決議,

而且各位委會每年都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秘密票選選出,然後再由委員票選主委,

不可能會有萬年委員或萬年主委。
會有這種問題,就是大家都不熱衷參加"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吧.
只要參加人數達到法定人數,就能提案:以棟與樓層區分,輪流當委員.
這樣每屆委員不同,選出來的主委也就不同.
事先串聯一下不滿現狀的鄰居,應該很容易通過.

我買的兩棟大樓型,平常事務,一棟是由"自聘"的總幹事管理,另一棟是保全公司派的總幹事;主委是開會的主席,帳務要有主委與財委兩人簽核才能動支,超過一定金額要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覆核.每個月要在各樓公布欄公告財務收支表與發票,社區住戶有疑義隨時可查帳.
依我觀察,自聘的總幹事比較認真,會主動巡查設施,像這次颱風電梯百葉就先加固;保全公司派來的就是依合約內容執行,東西壞了再說(這次颱風電梯機板被潑到水,花了一筆小錢),這兩種型態有好有壞,各有其優缺點.
但相同的地方是:主委只是社區監督者,沒A錢的機會,所以大家都是輪到時認命的當,認命的監督總幹事,倒是沒人想連任的.
我們社區約140戶,算是小社區。由於沒有充份的資金來源(例如:車位收入..等),所以每一屆
的委員都做的苦哈哈。因為通常住戶都只出一張嘴,要做東做西卻又不肯調漲管理費,而委員
只好東省點西省點,工程都要比過2~3間,做好了還不一定會得到鼓勵。

所以在幾年前委員就難產了,於是里長就跳出來採用每層樓輪流制度,除了防弊之外也讓每個
住戶都能為社區盡一份力。不過每年都會難產,因為就是有人厚著臉皮打死都不當委員。但是
也有明明就解任了2~3年的主委,但是卻一直東管西管的要當地下主委,真正的主委不聽他的還
會不爽呢~

不過也因為每年都要替換,所以大家做好、做爛都只是一年撐過就算了,比較不敢亂搞。
jj1006 wrote:我們社區的大樓主委已經作了8~9年了,每


不知基金狀況怎樣?
我們這之前的主委也是,每年都說不想做,還連任三屆;
今年換了總幹事,有在會議上提出有廠商會給"回饋金",
不直接反映在工程價,"回饋金"是給"個人"的,
由此可知之前為什麼這種塞缺還有人搶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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