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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台人員說要多接一條線

看完以上的討論,怎覺得有人覺得"偷"是合理的。使用者付費,不想付費就別看吧,為何要偷接。有線電視或MOD都是要錢的。
我家透天厝 一客廳+4房間都有裝電視~~~

第四台的線路是買房就埋線安裝好的~~~

如果要裝機上盒要五台~~~前兩台免費後三台要自費~~~

1主機+4分機~~~四台分機每個月要拿主機IC卡配對一次否則無法收視~~~

為了機上盒還要傷到原來的裝潢跟電視擺設而且又多了五台機上盒遙控器~~~

機上盒還要另外找插座插電~~~用一陣子還會過熱當畫面停格~~~

數位化的立意良善~~但是第四台業者非得用那麼擾民的方法嗎??

除非等政府立法強制執行再說~~~再笨也不會去裝甚麼鳥機上盒~~~

第四台業務不時就來推銷他們的機上盒~~說有多好畫面多優還有促銷方案喔~~~

遇到這種情形直接打槍就好~~我個人是覺得沒那個必要~~

那您可以依據這點,詢問業者是否採信 不過以後裝上機上盒,的確也無法讓你一戶多機
joinschool 大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小弟查了一下,似乎法令還是如此定義,好像沒找到你提供之資料

單位: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單位:媒體行政科
張貼日:2011-01-21
聯絡人:吳昭輝
聯絡電話:02-27208889*7545
(1)依行政院新聞局公告的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係以每月每戶為收視費、裝機費等費用之計算基準。
(2)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戶」於98年2月2日以通傳營字第09841004180號函釋,「頂樓加蓋 (同一門牌在其屋頂加蓋居住空間者)」、「透天別墅 (同一基地整棟屬同一門牌者)」及「雖已分立門牌,但上下、左右、前後互通之共同生活家庭」,若皆確定為非出(分)租者,原則以「同樓層同門牌之共同生活家庭」比照收費。但若屬「一般套房出租」或「學生宿舍出租」者,因營業之租賃行為,難視為同一家庭之共同生活戶,故由房東及有線電視業者雙方依民事規定議定收視費用

不過依板大提供之狀況,要達到一戶收費,應該是,"雖已分立門牌,但上下、左右、前後互通之共同生活家庭",也就是空間要打通,再來就是從外面接的TAP也只會有一條主線進到屋內(查到外面TAP非公司就算私接),通常訊號也不會給你太強,讓你接一堆訊號,有的還有反向干擾,大概我們這邊大樓,一戶三台應該就差不多了 四台就會有雜訊

甚至有少數幾棟大樓,因私接嚴重而且拉線技巧超高明,最後公司直接從外線整棟截掉訊號,發文請用戶辦理退費,之後該管委會協調重接,就改成重新裝設每戶都有機上盒,類比訊號從外線直接濾掉
第四台畫質那麼差,不要裝了。以前常有第四台人員來我家說我偷拉他們的線。
每次都先咬定你是偷拉的,我也是笑笑的跟他說,你看到那一條是偷拉的?!
後來又三番兩次故技重施,直到我有一次罵他,叫他要搔擾也要做記號,不要老是用同一技俩,才沒有再來搔擾。
如果把這些閒功夫用來改善節目內容和畫質,我相信中華電信的mod就做不起來了。
這個網站很不賴!


參考看看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問題 我是用BB寬頻60M....不用裝電視卡了

PatlaborGao wrote:
別傻了,打死不要付錢...(恕刪)


現在已經分好區,你家住哪,就只能找那家第四台業者,除非你不用第四台

grason00 wrote:
沒辦法,長輩愛看三立...(恕刪)


MOD有三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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