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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已解決,感謝版上大大無私分享~

有看過新北市公寓
公寓裏的擺放
不都是這樣麼

1.你說的問題,多發生在"公共區域",所以你不能"自行"在公共區域裝設監視器,這是侵害"所有權"的行為。

但是,你可以裝在你家,如果你家是雙層鐵門,你可以裝在你家鐵門內的地方,這樣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如果不能裝在你家,你可以向管委會申請裝設,必須獲得管委會同意。

2.請先善用"報警",而不是向管委會投訴。最後解決方式,恐怕還是得上法院,在此之前,你必須有法律上的證據,證明造成你的精神損耗。

每次有人按鈴找不到人,你就報一次警,別擔心,報警不會收你錢,打110也是免費的,花你一點點時間而已,能夠裝設門內攝影監視器做證據是最好,要不然,014的監視筆也很好用,藏在你家門縫,這種技術性的問題很簡單。

除了騷擾找警察之外,樓梯間有堆雜物,請找119,再次強調,報警不會收你錢,報警的目的也不在於解決問題,而是要留下足夠多的法律證據。這屬於大廈公寓管理條例第16條的規範。如果消防隊不管,你可以找建管課投訴。一樣的,這是不收錢的服務。

3.最後應該會先走調解委員會,之前則是先處理管委會,這是你的生活品質問題,你要解決,當然要付一點精力。如果都不行,就走法院,我記得有個條款,遇到這種"屢勸不聽"的鄰居,是可以訴請法院要他搬家,甚至價購其產權。記不得是哪個條款,可能要請教一下法律專業。


這種爭議其實很常見,但你第一步應該是跟管委會處理好,既然八個月管委會不處理,你就應該看是要求管委會改組、或者報警。現代人有時候很好玩,自己不願意得罪人,管委會不願意得罪住戶,就托。然後像樓主這種權益受損的人,不去向管委會爭取權益,怕得罪管委會。如果是我,我就取而代之,把管委會踢走,自己當管委會成員。

wawa ma wrote: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正常...(恕刪)


不正常...

可是對付瘋子的方式是比她更瘋. 我之前在大陸社區也是碰到這一種,跟物管人員3次,跟鄰居反應3次無效後 , 我就直接動手全部拿去垃圾場丟掉 , 故意丟很大聲讓整個小區都知道(順便大聲罵髒話,讓他們知道我在丟東西也不敢阻止我,順便丟掉之前就全部損壞掉)....從那之後,沒人敢再亂放東西在我家(1樓)旁邊了~~

在台灣也是一樣,你租房子給人OK,但不可以放任房客在樓梯亂放鞋子...警告無效後,我就拿大垃圾袋一次收一收就丟垃圾車,一次之後就沒再亂放鞋子過了.

3次警告無效就格殺啦~~~

反正你放在外面就視同不是你家的東西,外面又不是你家範圍,你想亂丟垃圾就亂丟,那我也是這樣!!!


另外按門鈴的事~~也可以設監視器做記錄,準備提告...就算知道告不成也要做,因為跑法院很麻煩,一般人根本想到收到傳票跑法院就會心情不好2週,就賭她讓她精神崩潰~~


記得...換妳回按門鈴,記得要比她更瘋狂~~~警察來就裝無辜吧(千萬別留下自己的證據)


原則上,2個星期的瘋狂就可以換來長久的安寧~~~

妳考慮一下吧~~~

wawa ma wrote:
想請問大家這樣是正常...(恕刪)


關個燈
就讓你精神快崩潰了...
.
你的人生真是....有趣呀~
把電燈開關改為動作感應的
有人經過才會亮
這樣比較省電又不會有人去亂玩
我個人比較消極,我覺得就算公權力介入也很難有所幫助,就像家門口也常被不知名的人士(或鄰居的朋友)停車,這實在是因為人都是自私的,你住在公寓裡應該體會更深(我以前也住過公寓),我們只能要求自己道德高尚,真的無法要求別人,這個社會有時候是看誰的拳頭大(雖然我很不願意這麼說),我的建議是,如果可以就搬家吧,找一棟寧靜的透天厝可能好一點:-)
裝自動偵測的就好了啊~讓他想關都沒得關....
又沒多少錢搞成這樣
1.裝攝影機錄影存證

2.蓋布袋

這種人就是要給他教訓

我一直不敢搬進去大樓就是怕遇到惡鄰居

1.鄰居晚上11點過後打牌

2.養狗聲帶沒割掉亂叫

3.樓上體重過重,地板太薄,小朋友蹦蹦跳跳

太多問題了 還是多花點錢 買透天的吧(雖然還是有惡鄰居)
我看了半天不就是開燈跟關燈的問題

不知道大大有沒有聽過一個東西叫: 感應器

你買個感應器裝在你家梯廳燈座上(一個幾百元)

有人就會開燈, 沒人自動關燈

這樣就沒有所謂的開關燈問題了不是嗎?!
一個省電燈泡25W 一個月下來,攤給每個用戶根本沒多少,真的要省,就應該把電梯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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