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reallife wrote:
最近搬來這個社區住,...(恕刪)
1.那個老米漿並沒有停超出停車格,連後照鏡都沒有...所以完全合法.管委會也插不上手.
2.可檢舉那台機車不是停在合法位置,但看到樓主的圖,另一邊車主也擺腳踏車,所以可能已是社區常態,管委會應該也管不了多數住戶.
說實在~除道德勸說或耍流氓這兩種方法外,真的幫不了你...

ysc_kyy wrote:
...我停車位剛好跟他們相鄰,每次也都是停到線上來,後來我火大了換個方向停車,乘客座那邊跟他們車子埃在一起,駕駛座這側我還有柱子空間可下車,這種停法鄰居根本進不了車,幾次之後就乖乖的居中停車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