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isme wrote:
所以我支持公辦"民營"而非公辦公營
政府提供土地和監督
經營由民間負責...(恕刪)
你想得太美了! 土地是政府的,公家就有責任,
連政府賣出去的國宅有壁癌,還不是都被譙。
民營被譙,政府就要接手,高鐵、高捷、台北101...都是BOT,不都是這樣....
雖然公共住宅公辦民營最好! 但我前面也提過了,不太可能有民間的想做!
因公共住宅最大的成本是把整棟建物蓋起來,比地價還貴,管理還只算小case,
政府都沒錢蓋了,建商也不會笨到把錢砸到難賺,只能收低租金的公共住宅。
即使台北101租金那麼高,地段那麼好,都沒那麼好賺了,
但因為是精華地段,且是地標,才有BOT案可以成局。
財團自己出錢"買地"自己蓋,蓋好後出租或賣掉,房價漲上去還能賣掉賺一手,
國泰人壽的資產就這樣來的,錢還是從保費弄來的,
要財團把弄到口袋的錢再吐出來做BOT,來蓋難賺的公共住宅才有鬼!
當然,若財團有的是錢沒地方花,歡迎來BOT蓋公共住宅!
但若你有幾百億,你會把錢拿去蓋公共住宅嗎?
開放勸募慈善團體來蓋公共住宅還比較好一點!
至於租金補貼,現在就已經有了! 也沒規定只能租公共住宅。
政府公開招標把地賣掉,賣多少錢就多少進帳,可能幾十億上百億,
建商售屋後又可以課一堆稅,這些錢同樣可以做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