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k7474 wrote:
大大指的公證是指??...(恕刪)
契約到法院公證

cgk7474 wrote:
今天小弟會來發這篇文...(恕刪)
cgk7474 wrote:
小弟我在這想問三件事?
想問一下各位~
1.我爸爸是大兒子~而我又是大孫,為什麼叔叔跟嬸嬸都說我沒資格要阿??以後要捧的人,在習俗裡面不是說有嗎?
叔叔們就說在法律上我跟本就沒有得分??
2.在來就是對方在12月8日寄信~而我們在12月的9日收到信件,也馬上回給了對方
但對方在12月的10日就回來了....也不管有沒有收到信件,至於這方面也說??我們也算是有寄回給對方
假如說如果對方故意說沒有收到,或是假地址讓我們寄的話,我們是否也要問一下郵局或是不理會?
3.叔叔如果從我們的房間把我們的東西都丟出去的話,我們是否就可以報警?這樣叔叔也是否有刑事責任?
http://www.wretch.cc/blog/d11677/11198747
瘋狂夏卡爾 wrote:
如果白紙黑字有用的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