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如此設計.也是增加腹地停車位的一種方式
說實在的!!這種設計不見得不好~以一般大樓設計.B1多般是平面車位.如果B1樓層的高度夠高~真的是增加停車位的方法~~但絕對只是合同一戶購買
目前看似可解決的方法
1.出脫給下層所有權人
2.買下下層平面車位
3.與下層車主協議.請他留鑰匙給管理.保全人員~移車時請管理人員代勞(此方法有難度!!一般人大概不能接受~就像其他人說的.假使車輛碰撞.車上物品短少~就很難釐清!!)
賣你車位的人真的蠻"黑心"的~我想他也是被搞煩的才想便宜出脫...可否請版主先去釐清當初車位的產權問題~怎麼會搞到拆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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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也有人將一個車位租給同社區的住戶..而做法是互相留鑰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