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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更新,真相大白!!千萬買房,竟無法在自己屋內抽菸? 好大的官威阿

flasvegas wrote:
這種超極端的想法
很類似ISIS阿拉伯人的恐怖分子

不過我想
這也需要有一段很不好的過去
才會造成這種想法的
不可能憑空產生這種念頭的
依照心理學上的講法啦...(恕刪)


前面說過啦..
小弟有自知之明
有抽菸.又養小狗
人又長得醜
家裡抽菸會妨礙別人
所以才會半夜在中庭出現,遛狗+抽菸透透氣...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基本上你搞錯方向囉 管委會的公告可以有討論空間

能不能在家裡抽菸 和建商賣房子寫合約是完全兩碼子事

不要扯別的東西來模糊焦點

重點是您的煙味飄出去影響到別人了 懂嗎

你當然可以在自己家裡抽菸 但是前提是不能影響到別人

如果鄰居已有反應 建議你還是下樓到戶外開放空間抽吧

我目前住的社區 還有鄰居會順手帶煙在電梯裡抽

在自己家裡不抽 在梯廳和電梯抽

有夠缺德










看來
很多人很會走灰色地帶
也很喜歡走在灰色地帶
因為灰色地帶
可以...是
也可以...不是
並抬槓的叫別人舉明例來反駁
如果舉不出來
就是走灰地帶的人贏

有的人走在灰地段是...還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走在什麼地段
有的是...逼不得已
有的是...明知故犯
有的是...除非有法律明定我不行做...不然我就可以做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有人說
要取消汽機車的行使權
因為他們也排放廢氣
為什麼汽機車可以繼續而抽菸不行?
也有人說
也不能炒菜因為會排放油煙
為什麼炒菜可以而抽菸不行?
抽菸竟然可以排上民生必須要件
人不吃飯...人會死嗎?
人不抽菸...人會死嗎?
一種是人類生存的必須條件
一種是人類自取的毀滅性動作
可以拿來並比嗎?
如果只能留一個
我們留哪一個?
flasvegas wrote:
2015-05-17 04:46 by flasvegas

可以拿來並比嗎?
如果只能留一個我們留哪一個?



我留香菸那個
(我替愛抬槓的人回答的啦)
別說千萬了,就算億萬買房也是要發揮公德心,儘量不影響他人。

住社區大樓甚至公寓,管線通道都是互通的,社區就是個「生活共同體」。

在家抽煙很明顯就是會影響到別人。

就像「在家」為何不能跑跳?、為何不能三更半夜唱ktv?

為何不能敲我家的牆壁?為何不能大聲聽音樂?.........
flasvegas wrote:
看來
很多人很會走灰色地帶
也很喜歡走在灰色地帶
因為灰色地帶
可以...是
也可以...不是
並抬槓的叫別人舉明例來反駁
如果舉不出來
就是走灰地帶的人贏
有的人走在灰地段是...還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走在什麼地段
有的是...逼不得已
有的是...明知故犯
有的是...除非有法律明定我不行做...不然我就可以做


1.這世界上本來就有會灰色地帶
只要個體有者自由思想其界線必然隨各自主張沒有明確界線這就是現實
也之所以演變群體社會中有了最低的法與較高道德存在
可現在的問題是...
一方常常指者他人不是(自以為聰明)
用好看好聽的標準包裝個人喜好(目的)並予以推銷
但對自身有者類似行為就用比較法乃至切割法與以去除相通點製造差異好安慰自己
將個人需要視為必要反之將他人需求貶抑為不需要
用的角度是個人為主體出發
為何不見容此空間存在非要用兩分法分出對錯?
因為它心底其實就是"要贏"
要推銷已設定之個人主觀目的與立場

這方式有錯嗎?
老實說這沒錯
實務上眾人之事也常以此邏輯運作比誰的高度高比誰會說謊
但卻忽略事實本質其實兩者都相同
只是在自己騙自己不敢面對真實另一面
錯的往往是用正確性正義公益掩蓋其錯誤的"手段"與"心態"
因此當他人拿出相同邏輯之標準要檢視其人之源由心態
卻開始逃避切割用正法正當掩飾其不正心態
跟方唐鏡一樣在本來就不明之界限上跳來跳去
就是不肯面對私心所致兩者相同之"事實"
也就是其事務本質是出於個人需要是相對性問題
不是絕對性對與錯是非問題
乃至用了一堆假問題與說法來鞏固合理化此已設定說法(目的)
為辯而辯見樹不見林

flasvegas wrote: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
有人說
要取消汽機車的行使權
因為他們也排放廢氣
為什麼汽機車可以繼續而抽菸不行?
也有人說
也不能炒菜因為會排放油煙
為什麼炒菜可以而抽菸不行?
抽菸竟然可以排上民生必須要件
人不吃飯...人會死嗎?
人不抽菸...人會死嗎?
一種是人類生存的必須條件
一種是人類自取的毀滅性動作
可以拿來並比嗎?
如果只能留一個
我們留哪一個?


承上
你這問題很顯然就是因為"目的"而來
因為個人不想也不要此需求要予以貶低
著眼兩者差異處用兩分法改必要性為基準好做切割分離
求得預想之結果-A比B需要所以A正當B不正當
卻忘了這假問題的標準答案能得出或證明該價值與否?
有人愛喝酒有人愛抽菸也有人愛嫖與愛賭
他人之喜好會因你這比較比出哪個比較重要順序之後
對方就不愛了?或是對方就不需要了?
你能得出這些結果嗎?
不能~
所以你只是在為你個人需要做辯論
為了贏為了面子為了先入為主的思想與答案
忘記現實性之比較法的目的是在最大公約數中求取共識(答案)
這是妥協性遷就實務作法並不是用來否定別人的自由思想與價值觀

換句話說
當只有一些錢能給一個孩子一項用途
一個要當學費一個要出國玩
在如何比出必要性都不能顯示該問題本質可證明得出...
出國遊玩對另一個孩子而言就是不需要且不必要之事
不需要非必要性是對"你"而言是對出錢者之"主觀"而論
也就是
在怎樣你炒菜的正當性比抽菸者還來得重要
但卻不能用此比較法就能得出或否定其行為對其而言就是非必要之答案
因為那是別人的個人價值觀不是你的也不是大眾的
你只是問了一個假問題
兩者都是出於自私行為
依照現實必要性問題人們容易妥協接受且不反對
但僅此而已
不表示個人烹調排煙這行為就不自私
也無法證明有此必要性行為他人之較不必要行為就是錯誤不需要
而這就是鄉民為辯而辯為批評而批評之盲點所在
主觀狹隘愛假會當先知

miamivice wrote: 1.這世界上本來就有會灰色地帶 只要...(恕刪)

這位大大,您是法官!?律師!?還是法律系學生!?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你到論述是要把造成他人困擾合理化嗎!?
我不懂為什麼現在的人知識水準越高但道德觀念和自我要求變得這麼低落!?

你有權力抽煙,我也有權力不吸你的二手煙,這樣清楚了嗎!?
起司咖哩飯 wrote:
這位大大,您是法官!?律師!?還是法律系學生!?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自己抽煙可以,不要造成他人困擾這樣很難嗎!?
你到論述是要把造成他人困擾合理化嗎!?
我不懂為什麼現在的人知識水準越高但道德觀念和自我要求變得這麼低落!?
你有權力抽煙,我也有權力不吸你的二手煙,這樣清楚了嗎!?


很清楚

就這主題
別人就在"家裡"抽菸這前提你很難理解?
還是說在家抽菸菸味會外散就等於造成你的困擾因此他人就不能做?
若是如此
那別人也有權力不吸你家排出的烹調油煙
也請本者自身道德與要求不要造成他人困擾
你有權力在家烹調料理食物是你自由
但我也有權利在公眾場合不吸你排出的致癌油煙
因此請"你"不要烹調料理食物或根據前言意見
加裝設備過濾去除抑或是直接排放於自家宅內不可外散
這樣你清楚了嗎?
以上這就是極端鑽牛角式邏輯

個人論述是請不要斷章取義無限上綱
因為有些事之說法跟道理有其前提與適用處
並不見得能適用所有類似結果
其中不同個案中往往有者不同條件與生成多種起源與因素
當你就個案用些"自以為"很有道理之論述批判對方時
往往不注意到實則卻是指者自己批判自己
此思緒脈絡請從前言觀之並請予以理解
若還是不能了解
可以參照下一篇361 tingean網友文意有略提一二

在個人眼中有些人說的正義凜然持之光冕堂皇的"理由"
其實只是在掩飾私心目的「我就是不爽就不要你做」的藉口
差異就在於其無限上綱解釋某道理的"找碴"手段上
可因此點得到驗證
討厭你什麼東西都可以解釋成"壞"當成你的缺點
不爽這行為則什麼"道理"都可以拿來當成反對這行為的理由
不管適不適用能否做如此"過度"解釋都不管
因為這"道理"本來就只是用來要滿足"反對"這目的
簡言之~為批而批理忙濫情
---------------
有道理說一遍即可
說三遍個人理解是...吃太飽
過份要求別人的行為不能影響自己,是否即是一種更傲慢的「影響」他人?

當你在圖書館閱讀,旁邊有小屁孩在吵鬧。你制止他們,不過份

當你在星巴克閱讀,旁邊有幾個好久不見的歐巴桑在談笑。你要她們別影響你,不准她們聊天,是過分

當有人在公共場所吸菸,你制止他(如果你敢的話),不過份

當有人工作累了一天回到家,在自己家抽菸。你去人家門上貼這種機車的東西,還不敢當面講。我覺得你機車,也看不起你

話說回來,我不抽菸,但我支持每個人在自己的私領域,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從事自己的嗜好。只要不是太過分。但若樓主哪天奇檬子好點了,希望你也可以替人想一下,「盡量」降低對鄰居的影響

當然你會問我過分的標準在哪裡?本來就無絕對標準(戰爭時殺人都不過分了)。因時、因地制宜,並視乎人情義理,可能比較接近答案


tingean wrote:
當然你會問我過分的標準在哪裡?本來就無絕對標準(戰爭時殺人都不過分了)。因時、因地制宜,並視乎人情義理,可能比較接近答案


認同

但眾人爭端往往就是出於這沒有標準的標準...
為了"利己"搶者話語權由個人而定
自己將這標準隨自身不同"需求"加以定義
而不是依據啥共識或公眾利益等準則
就算其說法矛盾不合理也要無視
企圖說服自己與他人這才是真正"標準"
但其實那只是偽裝成共識的利己標準
經不起檢驗
因為自己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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