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ble228 wrote:建議還是掛載出錢的人...(恕刪) 贊同!要不然辛苦存了大半輩子的錢,繳了十幾年的房貸,萬一稍有閃失,自己不就人財兩失了嗎?還是建議婚前一定要有良好的溝通,彼此對於對方和家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和瞭解才走入婚姻。而且女方的娘家一定是希望有個保障,但我認為登記房子是太超過了點~(畢竟是你辛苦賺來)建議大大可以把汽車或摩托車登記給他~如果腳踏車也可以登記的話.................
可以一人一半啊我是想登記在女王名下..但女王不肯.說二個人一起買的..要二個人共同持有至於費用..那時請建商一併處理印象中..沒多少錢但..重點來了之後去辦所有有關房子的稅務的事..要二個一起唷地價稅、房屋稅...別忘了至於有沒有什麼問題??看你們自己OK不OK了
這種問題會不會都是發生在年輕的夫妻上面????為何如此說 ?若你是 35~45 歲,買房... 我想大概也都有小孩吧....... 你會怎麼登記?通常都會給老婆名下吧... 因為老公要去打拼 !!年輕的剛結婚的.... 就比較會有此一問題... 說啥天長地久... 愛情重要.... 看來麵包比較重要啦...還有還有... 現在要結婚的,交女朋友... 不都是看男方有沒有房子... 按道理也就沒有登記的問題了..(男方持有)以上.... 大家想想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