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wayslee wrote:
是我的話就一起搞大起來
多一層樓還不錯丫^++^
呃,有難同當的概念嗎?等我們賣出,她跟未來屋主怎麼喬那就不干我的事了。有google到,若未來發生漏水或其他問題確認是她家違建引起,則由她賠償修復。
耀揚哥 wrote: 你現在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保持三現,立即拍照將現場都拍清楚,若等他偷偷動工在拍就來不及搜證證明他何時施工
有拍照錄影,第一樓的文就是。我也後悔最後一通電話裡沒故意透露“我有存證”了,真是……

tony0528 wrote:
隔壁要用到共壁就是會蓋牆壁,如果只是斜屋頂,只能有立柱其他四面不得設置牆面,所以隔壁就是要蓋成室內空間,這就屬於違建,這樣了解嗎?
是的,謝謝您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