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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別戶漏水,樓下卻要我賠償

witwei wrote:
千金買房萬金買鄰恐怖(恕刪)


台灣人好像都如此覺得, 但我會認為處理完畢後一樣井水不犯河水, 各過各的生活就好, 對方再騷擾就再請警察 上法院再處理這樣, 因為真的沒必要因為他人問題而讓自己操心操勞, 那個叫做虐待自己~
gidarli wrote:
上法院重要的是申請鑒(恕刪)

😂現在的進度是,樓下說一個禮拜不修
他要上法院告我漏水不修繕他家
順便告我裝潢沒申請、格局異動、違建哇啦哇啦啥的綜合成導致他家漏水的原因
不過他家已經沒再漏水了

比較想問大家確定的是
他從來沒找過水電或抓漏
他上法院提告可以僅用他自己家的漏水照片影片來認定是我家漏水嗎

marineman wrote:
把有利自己的證據找好...(恕刪)


不無聊的人 wrote:
被告的不用做甚麼!
...(恕刪)


樓下現在打算無所不用其極告我家😅


yoyo0719 wrote:
要是你有把握就寫回去...(恕刪)

witwei wrote:
千金買房
萬金買鄰
...(恕刪)


不幸中的大幸就是1.2樓是獨立店面戶
不會在樓梯間遇到😅
Sandrara wrote:
他上法院提告可以僅用他自己家的漏水照片影片來認定是我家漏水嗎

提出什麼樣的證據是他的自由,但如何判定,則由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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