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zxseve wrote:不.不.給他傳達會讓...(恕刪) 問題....電死的人怎麼告他?火燒厝的人怎麼求償?光是那個「釘在牆上」=「架空」電線安全電流可以變高...我都不知道2.0單芯線「釘在牆上」可以用30安的nfb....火燒厝的人怎麼求償來得及嗎?他賠得起嗎?到時候就講一些番仔話...真懂的人不敢亂教...到底跟誰借的膽?
chih_haohung wrote:所以我 就 違反中華民國的法律了嗎?那你怎麼不去檢舉我! 控告我!還是我去向警察機關自首? 少在那邊裝的會負責一樣你連公開教錯都不願道歉真的犯法的話,也只會裝沒事或硬凹到底吧你不像那種會反省的人更不用說會去自首了
s00701 wrote:少在那邊裝的會負責一(恕刪) 你以為真的犯法 裝沒事或硬凹到底 就會被判無罪嗎?那你為什麼還要特地到我的主題留言呢? 那麼愛到別人的主題去罵樓主你可以控制一下自己嗎?真的不要逼我針對這個主題對你下逐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