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蔽率來檢討,基本上就圖面來看所謂的廚房應該是法定空地,其實恐怕不合法的成分已經很高了。在這不合法的基礎上面要討論使用工法問題及應注意事項..........真的會是緣木求魚...怕是花錢蓋要得被拆..賠了夫人又折兵做一定可以做,只是很麻煩,依RC造......連施工動線都被鄰房擋死大概只有使用輕鋼架比較就可能了
要做違法的事,應該是要先去跟左右鄰居商量(連棟透天兩側皆共同壁,要是鄰居不想跟著蓋,你這是侵犯,鐵定不爽.就算你結構內縮走獨立壁,整個後院開擴的空間也被你搞爛),而不是上網昭告天下.還有,走合法途徑的可能性幾乎等於零,不要忽弄了.
大家都在講違建怎樣又怎樣,今天要是你鄰居蓋違建你敢檢舉嗎。大家還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什麼呢?因為檢舉人通常都會被揪出來,有管道的問承辦人員,沒管道的問里長,總會有人把檢舉人的個資洩露出去。誰會冒著被惡搞的風險去檢舉,少之又少。
CS_TANG wrote:所以咧?要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比登天還難?到處是違建,到處是鐵皮屋,到處是路霸,到處是髒亂.....真比不上日本....(恕刪) 不難,不過你只能從自己做起。日本是多數人守法,所以會有“為什麼你不守法”這種社會壓力。台灣是多數人違法,所以會有“為什麼只罰我”這種觀念。民族性不一樣,很難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