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聖賢盡貧賤 wrote:反正說不說的過去不...(恕刪) 父母的財產是它們自己奮鬥得來的 , 是否變成遺產 也當然應該是要靠 他們自己的自由意志是否給誰 也當然應該是出自於他們自己的自由意志且 他們所謂的公平 也肯定跟我們認為的公平 ( 跟另一個小孩認為的公平 )不一樣這是我當了 父母( 2個小孩 )學到的
挖賽 養到這種兒子真是不幸只繳房貸一半也好意思,更何況當初說那是"租金"好阿,退一萬步來說,你也只繳一半,那就給你一半房子阿,看要怎麼切半隨你題外話,小弟家一概都是滿18歲後只要畢業,一概不供吃穿住要住家裡,要付房租根水電另計(如果延畢,那年也要自己負責喔XD)退伍後,也說只供一個月吃住,第二月開始就自己負責了所以就小弟退伍後不到一個禮拜就硬著頭皮衝去工作了小孩越寵只會教壞他,小弟小孩以後也會同樣做法要知道,父母的東西是父母辛苦賺來的,分你是你福氣,不是義務所以小弟從沒想過要拿家裡一分一毫之前爸媽說家裡兩棟沒人住的透天,還有一塊空地,以後分給我們兄弟姊妹小弟也直接說,男子漢大丈夫,老子要花的錢老子自己會賺,這些給其他人分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