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社區是由保全公司外包,是談一年整體花費錢,不是用一個人多少費用來談。樓主的四萬四有包含年終嗎?一個人才多一百塊也還好,我們社區自從新北市要求使用規定垃圾袋,每戶都加收一百塊垃圾處理費,也沒看到有人在反彈!
lbb507 wrote:對,千萬不要社區自聘管理員,責任太大若是生病沒人代班還是小事要是掛了或是其他違反勞基法的事,管委會可是要負責的省小錢換高風險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恕刪) 我住的社區目前就是自聘管理員,雖然薪資不高,但素質真的不ok且流動率又高,又沒穿著制服常搞不清楚誰是管理員。
樓上就有人提過自聘的風險,畢竟社區是大家的,萬一自聘的守衛臨時出了什麼事無法上班,請問這段時間誰來負責社區事務安全管理,很多人都是自私的,要叫主委來顧嗎?還是哪個住戶有空先來顧一下,要不然住戶輪流來顧,你覺得有可能嗎?萬一這段時間出了什麼事責任誰擔?不是每個人都閒閒沒事的,如果外聘樓管公司承包業務,還須煩惱這些問題嗎?(前提是要慎選正當合格的公司才有保障)
其實不用加錢,可以告訴保全公司,針對周休2日實施後,如果需減少工時,直接由目前的保全時間扣除即可,如原本是保全工作時間:08:00-20:00 (星期一 ~ 六),扣除周休2日實施後需減少的工時,改成保全工作時間:08:30-19:30 (星期一 ~ 六),或是08:00-19:00 (星期一 ~ 六)........這樣其實就兩全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