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jerwang wrote:今天早上出門的時候...(恕刪) 如果你每分錢都要這樣斤斤計較以後你真的會被自己煩死路燈要拿納稅人的錢去付電費市政府放煙火~音樂會我一次都沒去看為何要拿我付的稅金去舉行真的吵不完既然這些錢是你們繳給管委會管委會就有權去支配這些錢的用途你不舒服等開住戶大會再去反應並監督管委會做成規範這才是正確作法而不是來這裡PO文凸顯自己的不凡氣度
說說我的看法吧雖然我現在不住大樓了基本上如果參加有過半我就覺得出了沒關係你計較那麼多 生活會比較快樂嗎就像你選班長結果班長得票率只有過半一點點因為你沒選他所以班長說起立 立正 敬禮你可以不管因為你沒投票給班長?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去選管委會阿與其在這邊什麼事都不做是吧?
jijerwang wrote:今天早上出門的時候看...(恕刪) 我們社區也是如此畢竟這種活動是大部分住戶都會參與的至於要不要如你所說的使用者付費坦白說 基於住戶自治的概念區權人大會應該也可以提出另外回應一下樓上的有人說公電和這個無法相提並論老實說要吵什麼議題不能吵如果有個住戶 那戶梯廳不開燈 她說要分算省下的錢 ?為什麼不能討論?反正這年頭 大家不是只討論公平正義不討論技術
josephinjesus wrote:.看了這麼多回文,實在覺得很多人很會鬼扯蛋,.(恕刪) 鬼扯蛋??,管理這檔事,可不是嘴巴說說就好。請問使用者付費,要以戶為單位,還是以每戶人口數來收取?要不要再細分所擺效貢品的價值,佔用的面積,使用的時段來收取?舉個更簡單的例子,社區大樓的電梯改採,每趟每人次收費,再區分全票(大人),優待票(老幼),上下班忙時加成,夜間優惠減價,大大覺得如何??當身在一個團體,就不可能絕對公平,只能求得最大公平。因為絕對公平的成本,有時是天價。除非違返法律,不然管委會通過,就有其効力。建議可以在管委會開會時提出反對的意見。或許可以影響明年的決議。
jijerwang wrote:中元普度是宗教活動,抽水肥是社區例行工作,國小有唸畢業嗎?這兩種也能拿來類比..真是太厲害了!重點在於管理費拿來從事宗教活動合理嗎??...(恕刪) 有問題一開始就該提出,不是事後意見一堆.你可以提明年度的建議,不是去質疑管委會的決議.(除非你認為管委會決議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