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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續約」,房東能不能先收定金?


doreen945 wrote:
收訂金當然無不可但...(恕刪)

你也要看房客他要不要吧...
訂金通常錢少,是處於猶豫期的類似預訂金,反悔了也不至於損失太多!!現在房客聰明的勒....
其實你不用等到約快到期才去通知對方要不要續約,快到期前半個月就可以先詢問房客的意思,然後給他一個期限思考,超過就當他沒有要續租,沒必要等到期才問房客。這樣只是增加你的空窗期。

Drango wrote:
其實你不用等到約快到...(恕刪)


因為我的房客大都是學生的關係,如果等到合約到期前半個月(6月中)才開始詢問的話,那個時候已經是淡季,學生族群都已經找好房間了。

3-5月底是學生找房的旺季,所以我才想在五月中旬收個定金綁住舊房客,這麼做的原因首篇有提到了,就是怕說好要續約結果卻跑掉...

雖然簽新約與下定金的結果都是一樣,但我怕房客對於這麼早換約他們可能會反彈,所以才採用收定金的方式,感覺可能舒服一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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