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ango wrote:其實你不用等到約快到...(恕刪) 因為我的房客大都是學生的關係,如果等到合約到期前半個月(6月中)才開始詢問的話,那個時候已經是淡季,學生族群都已經找好房間了。3-5月底是學生找房的旺季,所以我才想在五月中旬收個定金綁住舊房客,這麼做的原因首篇有提到了,就是怕說好要續約結果卻跑掉...雖然簽新約與下定金的結果都是一樣,但我怕房客對於這麼早換約他們可能會反彈,所以才採用收定金的方式,感覺可能舒服一點...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