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牧之家 wrote:
一碼歸一碼!就僅你...(恕刪)
是阿,一碼歸一碼
我在開版之後,經由網友提供的資訊得知他唱卡啦ok的時候有超過管制時間
我會檢舉的,不過是向環保局檢舉,唱卡啦ok是歸環保局管轄(噪音管制法)
因為不歸社會秩序維護法管轄,警察會踢皮球到環保局,頂多勸導,不會也無權開單舉發
再次感謝你的提醒~
(本人住宅只是一般公寓,並無管委會或類似的單位存在)
iog wrote:
有肢體碰觸動作就是妨害自由了...(恕刪)
iog wrote:所以我說可能是強制罪(強制罪與恐嚇罪我都有告過他,也勝訴,我清楚得很)
解釋法條很無知??你有上過法院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