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l wrote:
舉個例子讓大家思考,...(恕刪)
保險業務員約客戶來自己家裡談?有這麼大牌的嗎?
vins910 wrote:
小弟約莫10年前搬進目前的社區時,也碰到了類似的問題,但是我們的是公設是所謂的"交誼廳",並不是閱讀是或是圖書館之類的。當時的狀況是社區內某個家庭的家長請了同社區的大學生當他兒子的家教,固定每個星期會有三個晚上在交誼廳上課,我個人是認為不妥不應該這樣,所以就去反應了,對方的回答是:我們二家都有交管理費,為甚麼不能使用公設?我回他們:那我可以開小型補習班找五六個學生來這裡上課嗎?或是假如果是直銷可以在交誼廳辦甚麼創業說明會嗎? 雖然他們說隨我便但我自己知道是不可以的。有幾位大大提到的"營利"我想是關鍵重點,如果有營利的話我個人認為是絕對不行的(雖然也許沒有法規規定),最後是我反應後管委會開會討論決定"不可以在交誼廳上家教"。
有位大大提到保險員的例子,我想不論是住戶是保險員或是保戶,如果他是偶一為之,我想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會睜隻眼閉隻眼,或者根本不會察覺。但是如果是固定時間及頻率又涉及到營利,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有意見,尤其當時小弟碰到的例子是夏天,他們每個星期有三個晚上在那裡上家教又吹冷氣的,花的電費要全部人一起負擔,怎麼說都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