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屋頂防水層正常來說壽命是3~5年....管委會有定期檢視修繕的必要..
所以頂樓住戶漏水...頂樓住戶應該是要向管委會申訴...請管委會....花錢修繕...
要找建商修繕只有一種狀況比較有可能成立...就是交屋後就有漏水狀況...
管委會持續向建商反應....建商未來修繕或...修不好....那去告就有機會..
如果是最近一二年才發生...那說真的....或許花律師費去告..不如拿來把漏水修一修...
比較實在...因為比較有可能會二頭空....律師費花,修防水層也花...
可以查一下判例....印象中這一類的糾紛.....之前法院判例都是...管委會敗訴...
管委會要負責修繕到好....因為...有收"管理費"....以上

一般防水保固 也是不保證 超過 5-6年. 很少.... 之前認識建商 也是一般 1-2年. 沒聽過有 15年.
要是小問題 我請大家開會. 找建商 好好講 道義上應該可以請建商找到便宜的抓漏 或 幫忙處理一下 算便宜一點. 將心比心大家和氣生財 才是王道. 如果住戶那麼激動 那就請律結構或建築師公會鑑定了再說
當主委真的要很多時間. 很討厭那些動不動就講話很嗆的住戶!
(住戶會要委員、或管委會連絡,直接跟他說:你們雙方是當事人,你們直接約好時間最直接最好約,委員會兩邊問來問去,沒有義意、也沒效率)
接下來他們不約就是他們的問題,不是你的問題。
二、委員會,基本上就是『依法行政』,例如,公設損壞修復,(抽水馬達壞了,就要立刻修理)
記住重點:依法行政,住戶規約、住戶大會,授與什麼權限、才做什麼事
要你去告建商,先確定有沒有授權去告。(
三、保固15年,請先釐清(沒這麼天才的事)請提出的住戶,提出明確的書面資料,否則只是一廂情願罷了
跟本不用理他。
四、想告建商,行,要花很多錢,超出委員會權限,等住戶大會再決議。
五、當主委的重點:
『依法行政』,了解你的權利到那,面對問題、了解問題、解決問題
『依法採購』,了解一般的採購流程,例如產品規格/保固、預算編列、三家以上詢價,甚至於將採購案公告,讓有興趣的住戶參與。
授權給你,不做是一回事,沒授權給你,去做又是另一回事,完全不一樣。不是住戶叫你去做,你就一定得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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