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ML wrote:
1.筏基設計,依據筏基內的設備空間需求,本來就會有不同高程的設計,並非要全部同一高程才有筏基結構作用....所以跟後面破壞底板再開挖的是兩回事..不應是合理化的理由...(筏基內常見的有化糞池.消防水池,設備基坑....等)
2.筏基底板為結構作用的受壓面,承受土壤主動土壓與地下水的上浮力...極小比例的開口破壞對結構影響不大...但是何謂正確的比例與施工位置的選擇,應該是由專業技師判斷,而非施工廠商....(恕刪)
很感謝山道大的指教,小弟的確疏忽了,人工應該是無法打除筏基下版,還是要有小型輕機具。
小弟原文的意思係指一般新建工程電梯基坑通常都會居部加深,這邊指的局部加深是地梁加深(菜刀梁),畢竟地梁才是抵抗建物反力或上浮力的主要構件,對於已施工完成之建物僅能採用植筋方式增築處理,這在工程實務上是有可能發生的,例如某營造廠地梁已綁紮澆置完成,業主要求變更廢水池深度,此時就須做補強處理,植筋增築僅是補強方式的其中一種。
另小弟提及特別注意新舊防水係指,依版大所述,地上3F,地下1F的結構物,(RC每層DL約1T/M2,地下水位於地表面,地下室樓高=2.8M+地梁深度=0.8M,PC=0.1M,包守估計忽略回填,主樓區上浮力概算1*(2.8+0.8+0.1)-1*4=-0.3T/M2,建築物自重足以COVER上浮力,假設化糞池深超過0.3M就變成上浮力控制,超挖區加勁構材須採上浮力設計,因此要特別注意新舊接合處防水的問題。
一般而言,下版厚度是與建物樓層相互對應,建物樓層數量愈多,地梁就愈深,下版就愈厚,按一般工程慣例(須替業主省錢,經濟性優先)這個案子是不太可能採用筏基,但若業主要求,下版厚最多大概也就是設計30CM,多做反而浪費更多鋼筋,除非是建築師自行設計簽證...沒有交由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設計檢核,那就不一定了...
若版大願意找專業技師計算並作簽證當然最好,小弟也非常樂見,但一份計算書+簽證費用不便宜...在台灣理論上路邊懸掛的招牌(須考量風力、地震力等)都須請專業技師計算簽證,但又有多少商家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