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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訴但沒違法要理麻??

與人相處基本的尊重,自己已經造成他人困擾,即使法律上沒責任,道德上你也該處理妥當吧!

覺得法律沒管就沒你事的話,對方用這種灰色手段回敬你,也不用太意外

2.15m,他可以對付你的方式可多了
真的請替他人 也替自己著想


我也是鄰居使用冷氣機的受害者

我跟他講過 他也是不理

搞到我不能在我的臥室睡覺

鄰居的冷氣老舊

低頻嗡嗡嗡 搞到我頭暈腦脹

他說 他在自己房間聽不到...


難保我哪天忍不住

"玉石俱焚" 採取劇烈手段 "兩敗俱傷"



我替你擔心 我因信仰 一直抑制內心裡的撒旦爆發

但你鄰居若忍耐不住 雖然你於法站得住腳

恐怕有社會新聞爆發的可能




將心比心吧~可以改善就改善
我的主臥也是這樣 雖然沒有"正對"人家冷氣排氣口
但是還是可以感受到熱氣一直飄過來...完全不敢開窗

這幾天我回家的時候主臥溫度32度,另一間房是30度
兩間房同一方位而且不是西曬方向
有時候睡前明明可以不用開冷氣睡覺,但是因為暖氣會飄過來
變得我們不得不把窗戶關起來,一關起來就變悶了
只好又吹冷氣...

這種無可奈何只有身受其害的才可以體會




thisisjoe wrote:
...(恕刪)
2.15m,他可以對付你的方式可多了


拿個電風扇對著排氣口給他灌回去,反正沒違法...
你都已經問過了不違法,那你還來發文要答案幹麻勒?
別人說的建議都被你找藉口回掉了,我真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是什麼,
如果一切都合法那你又何必在乎工務局的這張公文,
合法的話其他一切都只是個人觀感的問題,要不要改善自己就可決定了
中野 梓 wrote:

這條
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
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
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
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堂姊在建築公司當會計
剛問過他們家法務一般法院都會以
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而告不成
一年告成的用數的都可以數的出來
又告成的又有很大部分是要求恢復原狀
曠日費時一堆人撤告

adolphin wrote:
拿個電風扇對著排氣口...(恕刪)


水會亂流,粉塵會亂飛,風會亂灌,聲音會亂傳,異味會亂飄,電線會短路....

道德不能約束的話,就看誰先被抓到小辮子了

我有相同經驗, 對面鄰居 (同一個社區) 我跟他相隔一個天井 (至少 6米)
我安裝了冷氣機, 他沒有過來說什麼或是抱怨什麼 ... 卻直接找公權力單位?!

第一次, 晚間 11:00 多, 新北市環保局來量測噪音, 後來該量測人員過來要我簽名, 說我的室外機符合標準.
我還很納悶, 為什麼跑來我這邊量測噪音? 他才說有人檢舉, 但是他不能說是哪一戶 !
(這就是為何我知道有人檢舉我)

第二次, 又是晚上 10 點多, 還是環保局過來, 要我簽名... (又來了) , 他說他們量測地面低頻震動(噪音)符合標準,
新北市環保局真是貼心 ! 但是檢測人員好心提醒我, 建議我跟附近鄰居打好關係....

第三次.... (沒錯 ! 第三次) , 又是環保局來, 說要檢測我的戶外壓縮機是否有排放有毒氣體 !
誰家的冷氣有排放有毒氣體 ????? 當然又是通過檢查, 我直接問檢測人員, 到底誰那麼閒, 一直檢舉?

檢測人員面有難色, 推說他們也不清楚, 但是建議我跟附近鄰居打好關係 !?
真奇怪, 我不知道是誰, 那我要如何跟他改善鄰居關係 ?

最後找上里長, 跟著里長拜訪住家上下樓層與對面鄰居
最後對面鄰居才吞吞吐吐說, 我安裝冷氣讓他們家很不舒服有的沒有的
1. 六米以上的距離, 排出來的風也吹不到
2. 地面也做了制震, 也不會有低頻噪音
3. 我買的已經是日本製造的壓縮機機種, 噪音也極低 !
(我陸續出示環保局所開立的檢驗報告, 特地跑去新北市政府要求備份)

看在里長的份上, 最後在冷氣出風口做了一個極醜陋的向上導流板子...

我只是好奇, 為什麼就是住在同社區的鄰居, 事情沒辦法好好講, 直接就去檢舉, 還三次 !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本來大家都應該是好來好去的。而直接找環保是因為,被檢舉的鄰居通常不改。
都是我家沒問題,為什麼要我改的心態,所以如果大家這麼好講話就簡單了。
問題通常相反,裝個導流板有這麼難嗎??

換做你是受災戶你做何感想,天氣這麼熱!將心比心吧~裝個導流板一切就搞定了!快去吧
沒違法
不代表不影響別人,
也不意味著別人沒辦法"回饋"

七月工作地方的冷氣當機
原因是室外機位置所在
吸到其他室外機的熱風
造成過熱當機

所以對方只要將熱風往你的冷氣室外機送
你就會當機
反正如版主所說的]"沒違法"

所以建議將心比心
鄰居嘛
好來好去
裝個導流板吧

Sar wrote:
我有相同經驗, 對面...(恕刪)

這也怪不得公家單位~的確是不能透露檢舉人資料!
假設你是黑道,透露資料給你,不就害了檢舉人?

但您的做法卻值得樓主參考!
很多事情要執法單位解決根本很難,畢竟執法單位"只能依法處理"其餘的管不到,管多了又容易被說偏袒某方!
如果不想發生社會事件,真的還是要"和氣生財",找里長、鄰長、地方士紳等等坐下來好好談,達成一個共識是最好不過!
但這僅限單純的檢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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