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無解,因為台灣是一個非...........長講究"人權"的國家我朋友家附近也有一個瘋子,喜歡站在路中間,不然就是亂亂叫,找了警察好幾次都沒用除非..對方動手,不然在講求人權的土地,這個問題是無解的.
Mirage-Ulysses wrote:就算沒精神病問題的小...(恕刪) 我也覺得跟鄰居募款買冷氣可行在加上社福單位介入治療應該可以大大改善現狀募款方式可以先請里長看看有無相關社福補助然後向這個住戶附近的鄰居募款告訴原委~500-1000的募應該不難也算是做好事電費試著讓他們自己支付避免無節制的浪費再消極一點就是自家裝氣密窗了
darkwang wrote:但當事人的母親(也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卻以人權來反對警方對當事人的強制送醫 警察沒有權力強制送醫社會局管轄的是肚子(會不會餓死)衛生局管轄的是疾病(從身體到心理)你要找里長,由里長通知衛生局+警察,一起現場會勘,由衛生局決定是否需要強制送醫普通精神疾病被強制送醫的機率不高,有時候要請衛生局多次會勘才能達到強制送醫標準有暴力攻擊性,或是有公共安全危險的(喜歡樓梯間堆回收物之類),強制送醫機率就很高
26F說的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必須警察,衛生所護士陪同+消防局的救護車才能送強制治療.建議 可以先跟里長反映,然後當地議員也可以.也必須社會局介入了解個案,或者會排入長期追蹤case.最好的方式是她的家人願意送她去療養院,每個月付個幾千元(但按描述似乎不可能)因為她沒有公共危險,所以要強制治療比較難.就算送去也是幾個月就回來.板主多擔待了.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如果是住台北市,就跟健康服務中心(或稱衛生所)的護士小姐通報,他們會派人過去評估個案狀況,而且還會列管,並協助就醫,但是,如果醫院評估病患未達送交相關醫療單位的標準,是會再送回住家,並請家人加強管制的,所以先打電話去問問吧,以上為個人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