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s.123456789 wrote:
游泳池才120公分不到,是要怎麼溺死呀? 太可笑了
還有晨泳,是說 "有水的期間" 所以當然不會有那些問題呀
當然不會因為一個人就在多放一鍋水吧,
社區游泳池要付錢,照付就好啦,一樣要給錢呀,
例如現在7月泳池有開放,但是周2~5的上午不開放,
那我去游上午,是有什麼差?
會多造成什麼開銷嗎
所以就是多數人利益就對了 少數人就可以被犧牲! 瞭解了
1. 溺死這個很多人說了,可笑的是想游泳卻連相關的新聞都沒看的你。
2. 錢照付就好?講得這麼爽快,何不自己出錢請救生員?
3. 少數人就可以被犧牲?事實就是如此,這就是民主國家,
不要忘記社區游泳池是公設,不是你私有的,管理與責任都是管委會不是你,
從另一方面講,
要你負責任,你法律上做不到,
要你花錢自己請救生員看來也不想出,要不然也不會發這篇文,
這樣也想宣稱自己是被犧牲的少數會不會太瞧不起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