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anp wrote:
可以禁止養狗,這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管委會的職權,但要經區權會通過,而且是要在管委會成立之初就通過禁止養狗的規約,不然過了好幾年才禁止就會發生爭議。 還是老話一句,請自行協調,若協調不成,我在這爬文看過毒狗的事件發生。...(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賦予管委會或區權會這麼大的權力啦,不然就像我前文所舉的例子,不就完蛋。
而區權會通過的住戶規約更不一定就是天條,仍要視個案(即所通過的規約)而定。所以我常說,倘若把法條翻一翻背一背,就可以鐵口直斷一個個案的對錯,那就不用法官了,用電腦會更快更好,只要把事實輸入,再輸入相關法條,判決就出來了,那還得了。
因此,我才說,先溝通罷,畢竟敦親睦鄰。但倘若管委會或區權會堅持要通過並執行[不准養狗]的規約,那就不用理它,大家來走法院罷,誰輸誰贏還不知道哩,打官司可不是背一背法條即可。
最後再說一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賦予管委會或區權會這麼大的權力,甚至在台灣,也沒任何法律有賦予這樣的權力,當然在共產國家是可以,只是我們可是有憲法保障的民主國家!
best6888 wrote:
人狗不分,你爽就好
還有臺灣人素質真的非常差,舉世聞名
來台灣常住的日本人十分驚訝,路上怎麼那麼多狗屎,真的是臭名遠揚,哈哈.......(恕刪)
社區臨時決定不能養狗,若能朔及以往,你讓那些小生命怎辦??
然後回送你同樣的話↓↓↓↓↓↓↓↓↓↓↓↓↓↓↓↓↓↓↓↓↓
還有mobile網友的素質真的非常差,舉世聞名
來mobile逛的其他版友十分驚訝,怎麼討論一個社區養狗的問題,
都可以扯到全台灣人身上,真的是一個媚外的族群啊,哈哈
話說,台灣海峽沒加蓋呢~~~
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
裝潢施工時間~吵到別人~環保局管~影響結構安全(我不知誰管~但是政府會管)除此之外~我愛我把家裝潢的像鬼屋一樣~誰敢管我?~哦~還有一例~鐵窗~~因為窗子在外牆上~所以管委會可以管~大樓的外牆是公共的~
冷氣機滴水一樣是有法規在管~不是管委會的決議在管的~更何況這已經影響到公共區域了~當然可以管~
半夜彈鋼琴~~噪音一樣是環保局管的~~
這也是我上面說的~在家裡愛做啥隨你高興"法律規定的另當別論~"
所以管委會基本上管的就是公共區域~或是"影響到公共區域"的行為~~
你講的這些都對,但是相信我,每個人第一件事就是找管委會而不是去找主管機關來處理,
因為我做過管委會主委。
有些大樓是嚴刻到連你家鞋櫃都管,還有鎖車鎖卡的都有,請大家自己爬文。
所以我說買之前要先確認該大樓管委會的素質。
太龜毛的管委會就直接避開吧,而不是買了住進去才開始一直發生衝突。
龍紋身 wrot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賦予管委會或區權會這麼大的權力啦,不然就像我前文所舉的例子,不就完蛋。
而區權會通過的住戶規約更不一定就是天條,仍要視個案(即所通過的規約)而定。所以我常說,倘若把法條翻一翻背一背,就可以鐵口直斷一個個案的對錯,那就不用法官了,用電腦會更快更好,只要把事實輸入,再輸入相關法條,判決就出來了,那還得了。...(恕刪)
google "管委會 & 禁止養狗"
你會看到一堆文章,至於結果如何,那就看大家怎麼喬了。
看一下營建署的回應。
住戶規約通過即可/大樓禁養寵物 管委會可限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13/today-life9.htm
"...營建署表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限制住戶飼養動物,必須以規約定之;規約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達成決議的門檻非常高,除規約另有規定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戶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一旦規約依法通過,則具有非常高的約束力,甚至優於民法的適用。
營建署指出,飼養寵物是一種行為,與使用、收益、處分不一樣,養寵物可能因髒亂、噪音、氣味等問題,干擾到其他住戶,才授權給所有住戶決定是否能夠在大樓內養寵物。
營建署坦承,規約雖會侵犯部分住戶的權利,但既然是共同生活的環境,又是多數人的決定,少數人可能因此得有所犧牲。..."
若不同意,只剩一條路: 上法院和管委會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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