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walker wrote:拆屋損毀的--竟然有法官問是從裡面拆還是從外面拆...(恕刪) 如果要細究的話,好像還是有差異的: 從外面拆的話,應該就是拆牆吧,這是房屋的主要部分,是毀壞建物,罪比較重,而且是公訴罪;如從裡面拆,可能是拆到不妨礙安全的內牆或裝潢等,屬於一般毀損,罪相對較輕,而且是告訴乃論。但如從內部拆,可能也會同時涉及無故入侵住居,還多一條罪。而且定罪前,當然要釐清犯案過程,所以這樣問,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法官問這個問題不是基於上述原因,或許這個法官的上輩子真的是一隻恐龍!!
godel.chen wrote:錄音檔當中大樓主委嗆...(恕刪) 1.你有認識黑道嗎?有認識就出來喬,不然花錢請可能有無法想像的事...2.你跟他們喬,到底是哪裡做對不起你們的事,擺桌賠罪.3.搬家花錢消災.4.如果他真的有在混兄弟人,走法律只會把事情搞得越嚴重.
我比較推薦你先軟處理看能不能合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若今天你真的去告,我相信你公司也不用開了,沒辦法退一步海闊天空那就拼一拼,花錢去請黑道幫忙,畢竟大大你是租的在社區裡真的滿站不住腳,離開也損失,告了也是損失,請黑道也是損失,三者中你衡量看看如果決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