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wgc wrote:
收購價格遠高於一般電價 實際上就是不合理的 當初提收購多於用電的初衷
就是鼓勵企業自行發電 將多餘的電力出售給台電 減少台電發電成本
但是最後是 企業發電賣高價給台電 再用台電低價格的費用 拿來自己用
跟當初購電初衷不同~~
結果原來很多都是台電的高階員工退休後去上班
收購民間電價較高,是因為民營發電廠並不是由納稅人的錢蓋的,
台電本身可減少人員/管理成本和風險,用較高的電價收購算合理,
可能由台電自己蓋,成本可以更低?
但因牽涉到長期/短期成本,人事成本還有年資和退休金,所以也難說。
至於民營電廠都找台電退休人員當主管,聽台電工會的說法是...
全台灣就只有台電發電比較專業,民營電廠不從台電挖人,要不然從哪裡挖?
總不能請老外或請外勞,或找沒做過發電廠工作的人吧? 所以,也算合理。
台電的主管若提前退休到民營電廠上班,也可以少些台電的年資退休金。
像台電收購垃圾焚化場的電價也很低,1.x~2.x元吧?
但這是因為垃圾焚化場的氣電共生,是由納稅人的錢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