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的公權力有跟沒有一樣,我住永康中x里,這裡的里長把整個騎樓圍起來開便利商店,鄰長也是把騎樓圍起來把牆打掉一樓出租給八方x集,還有一間三角窗一樓一樣處理後出租開全家超商,本來三樓的房子加蓋到六樓出租,也沒看過那家被拆過。
你的應該是正在施工中的違建是即報即拆的,鄰居則是屬於舊違建,市政府拍照完會下達一個處分通知書,看它內容怎麼寫,如果是排拆那就要看您違建時間如比較近期話就是優先拆除,拆除大隊他們會配合警方進門來拆,不配合話就叫鎖匠開門這屬於是強制命令。
黑色小老虎 wrote:說我鄰居怎麼應付的...(恕刪) 說我鄰居怎麼應付的鄰居說 要拆就連鄰居通通拆光 不要只針對我這一戶大家都這樣蓋 我不蓋這樣 等著被壓死嗎@@後來就不了了之!........................錯了1.拆除隊的會說,我現在只受理你這戶,旁邊視而不見2.台灣有一個條款叫做舊違建緩拆,那些舊違建屋主會不要臉地站在你門口,跟拆除隊檢舉你,然後他的醜違建受到政府保護,只要永遠不整修,就永遠不用拆.至於大家都蓋為何檢舉你?1.因為舊社區鄰居喜歡霸凌新住戶,看不慣別人房子比自己的美2.因為他們都蓋滿了,藉由你的空地當天井排風與採光其實舊社區之所以不值錢,就是自私的住戶,加上台灣荒謬的法律你的被拆後,請用消防安全檢舉鄰居防火巷加蓋,因為防火安全,強迫政府執行拆除.在講話時故意讓鄰居聽到,別傻傻提供別人當天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