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how10 wrote:審查似乎真的很麻煩又...(恕刪) 查到的相關法規.我的回答.你沒看喔.如要合法申請.你只要請正樓下(3F)簽署同意即可.2F不用.其他住戶也不用.其他的.我們會負責處理.5F沒單獨權狀.即使同棟住戶多簽署OK也沒用.你要知道.隔壁棟的.你的租客.多有可能.是檢舉人.所以5F真沒單獨權狀.那就租給一般小家庭.雖然回收沒那麼多.可是.相對投資較少.還有疑問.在提出.盡量幫你.
基本上如果你提出申請,室內裝修的部份或許有辦法解決,沒卡到你的申請,但會卡在「台灣電力公司屋內線檢驗符合規定」相關證明文件這個地方,因為政府為圍堵套房改建弊端,如果使用用途為住宅,基本上台電是不會核發這張證明文件給你的,而你將功虧一匱,我曾在台北市申請過,原有大4戶,變更為16戶,還申請分戶證明,那時候審查時市政府搬出這條,經詢問台電人員,到目前還沒有人核發這張證明文件,現在有沒有開放可能還需要詢問一下,還好那時申請的用途不是集合住宅,而是一般事務所,而且直下層又是同一個人的產權,經過去說明廬了以後,也就沒這條條文限制,就順利過關了,所以您可以先行詢問一下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看是否已經有案例通過,再來決定是否要改建,事情無絕對,總是要先問問再來施工比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