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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老公寓想要隔間做出租套房

nichow10 wrote:
審查似乎真的很麻煩又...(恕刪)


查到的相關法規.

我的回答.你沒看喔.

如要合法申請.你只要請正樓下(3F)簽署同意即可.2F不用.其他住戶也不用.

其他的.我們會負責處理.5F沒單獨權狀.即使同棟住戶

多簽署OK也沒用.你要知道.隔壁棟的.

你的租客.多有可能.是檢舉人.所以

5F真沒單獨權狀.那就租給一般小家庭.

雖然回收沒那麼多.可是.相對投資較少.

還有疑問.在提出.盡量幫你.

nichow10 wrote:
謝謝各位前輩的提醒根...(恕刪)


頂加自住情有可原
出租的話再怎麼敦親睦鄰都沒用題
除非公設一切的修繕與樓梯間的清理全部負責
可以談看看
但只要祭出公共安全就沒完沒了....
基本上如果你提出申請,室內裝修的部份或許有辦法解決,沒卡到你的申請,
但會卡在「台灣電力公司屋內線檢驗符合規定」相關證明文件這個地方,
因為政府為圍堵套房改建弊端,如果使用用途為住宅,基本上台電是不會核發這張證明文件給你的,
而你將功虧一匱,我曾在台北市申請過,原有大4戶,變更為16戶,還申請分戶證明,
那時候審查時市政府搬出這條,經詢問台電人員,到目前還沒有人核發這張證明文件,
現在有沒有開放可能還需要詢問一下,
還好那時申請的用途不是集合住宅,而是一般事務所,而且直下層又是同一個人的產權,
經過去說明廬了以後,也就沒這條條文限制,就順利過關了,
所以您可以先行詢問一下台灣電力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看是否已經有案例通過,
再來決定是否要改建,

事情無絕對,總是要先問問再來施工比較安心!~



這是我的部落格歡迎參觀,也歡迎提問!~ http://tw.myblog.yahoo.com/creates-group
請問各位大大,
如四樓整棟都自己的呢?
想改套房需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嗎?
還是另有方法呢?

阿佑9911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如四樓...(恕刪)


台北市是要的,通常施工中就會有相關單位來查看了.

飛揚工程 wrote:
為健全本市集合住宅建...(恕刪)


請問這法規是適用全台還是僅北市?
那新北市四樓高的老公寓要整修自住也需要申請通過嗎?
真的 同意你的說法
我家30年5樓老公寓就是隔間出租
出入的人變複雜
樓梯間也常是煙味和垃圾 真的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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