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gogy wrote:
其實在台灣社會要嚴格...(恕刪)
不是很認同,買房子和裝簧時就該考量鞋子的位置,
不是自私的把鞋櫃放外面, 想著公共空間有哪裡可以挪為私用,
發文大的社區就是管委會本身就自私,
才會造成這局面。 如果一開始管委會就標明禁止,
也不會有那麼多住戶仿效
幸好我買的社區一開始管委會就有共識並明文規定,
梯間都乾乾淨淨, 地下室停車場停車格外也不允許私人物品出現,
即使是自己車格旁的小空間也不允許。
這樣要求才不會造成日後的紛爭,管委會以後也較好運作,
社區的水準也才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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