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租的地方更誇張,大概2-30年的舊大樓,有一戶是一個50歲左右中年婦人,在做賣早餐的,竟然把它的置物架(高約100cm). 冰箱(約300L). 餐車(可放一個大鍋),餐車旁還擺一個瓦斯桶,偶而還會有一些菜擺在地上.她不想活了,大家還不想死耶..又髒又亂,惹了一堆德國小強..想搬又覺得很累,先再撐一段時間,等找到合適的巢搬走後,就給他通報一下,氣~~~
tommycheng wrote:不會太難…匿名檢舉,檢附地址即可!(只寫住址不寫樓層)1.第一次主管機關會發函管委會,請管委會告知住戶立即改善。2.通常管委會不會理,不然就是貼個公告意思意思,然後一樣沒人鳥。3.再匿名檢舉一次,附上前次檢舉案號,同時註明管委會不處理或消極處理。4.主管機關會再次發函,請管委會要求住戶立即改善,違規住戶拍照交由主管機關裁罰。另外會再明列若管委會不處理,依公寓大廈管理例直接處罰管委會。我們這棟30多年的舊大樓被這樣搞一次後,走廊竟然可以全部淨空(目前已持續2年,太感動了…)請問大大 那若是沒有管理委員會的舊公寓 應該怎麼辦呢? 謝謝...
casper31912345 wrote:如果不聽的話就是給它鞋子裝箱直接送到管委會保管如果沒有管委會的話就放到大門旁吧很快就會有人撿走了...(恕刪) 拜託,不要亂建議。你這是侵佔,刑法,會吃官司有前科的。
sdj193 wrote:你這是侵佔,刑法,會吃官司有前科的。 不好意思~這個算我錯~不該提這種建議善良守法的好公民不該這樣做請慢慢跟好鄰居還有管委會溝通看看我想對方應該可以看見您的誠意然後做某些善意的回應的
EVA001 wrote:匿名檢舉只寫地址不寫...(恕刪) 如果你們整個社區都有違規問題,是可以不用寫樓層,但還是要附上照片才更好。總之讓公務局的人不用來現場勘查,打打字就可以發公文(因為有照片),就會很快。否則他們還要排班來勘查,勘查之後再回去發公文。一來一往就拖很久。我之前的問題是某個樓層冥頑不化,請他改善說了兩年動都不動。氣到之後兩張照片一封縣長信箱,兩週左右管委會就收到公文,管委會緊急開會公告要求所有人要落實,違規戶也趕緊清除,前後不到一個月就搞定。管委會也是住戶,所以不想得罪人。需要一個理由讓他們去推動事情,我當時也沒有用真實姓名。
最近大樓中,對面新住戶剛裝潢完,可能還沒完全進住. 結果隔天早上要上班,就看到他老兄的鞋子放在門口.又隔一天,他老婆的鞋子也來了. ( 我看完全進住以後拖鞋,皮鞋,運動鞋都會擺上門口了吧),實在很礙眼,也不尊重其他舊住戶. ( 同樓層的其他住戶,如果要搭電梯就會看到他家的鞋,我住他對面,更是一出門就看到),實在對新住戶的素質有些疑慮了.這種事,當面講好像不太好. (難道要去按電鈴).我想,就直接放張字條在他的鞋上,大家認為可行嗎?
EVA001 wrote:從放鞋櫃違法變成合法, 檢舉就變成老鼠屎了...(恕刪) 前一陣子已經有個判例下來了,放了10多年的鞋櫃 ,被判敗訴 .縱使管委會作成的決議也是一樣.只是,如果大多數住戶都放了鞋櫃, 那大家不見得會去訴訟.我的情形是,原本整齊良好的空間,新住戶來就變質的話,就不能令人接受了. (我也不想忍耐)